在解放前後,「鬥地主」這種特殊的方式是農村土地改革中必經的一環。它將地主在鄉村中的權威徹底打倒,通過分配地主家產給貧苦的農民,實現農民的「翻身解放」。
1947年10月10日,土地法大綱正式公布:「廢除封建性土地制度,鄉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財產,按鄉村全部人口統一平均分配給貧農」,鬥地主的整個過程主要分為訪苦、引苦、訴苦、算賬等。

1947年9月,全國土地會議在西柏坡召開。

1947年,這是河北阜平縣易家莊的農民在牆上書寫土地法大綱。

1947年,農民慶祝土地法大綱頒布。

召開鬥地主「挖訴大會」。

對地主展開控訴與清算。

山東東營土改過程中貧農控訴、批鬥地主情形。

發動農民清算地主罪惡。

1951年,沒收地主財產。茹遂初攝於青海民和縣一區二鄉。

1951年,土改中人民法院召開群眾大會,公審不法地主和惡霸。茹遂初攝於青海民和縣。
1951年,青海民和縣土改中農民婦女與地主面對面進行說理鬥爭。茹遂初攝。

1951年,分配沒收的地主財產。茹遂初攝於青海省。

越南,地主被當場槍決。

越南,挖坑活埋地主。

越南,地主夫婦被活埋,頭還留在地面。

1953年,中國西北某地鎮壓地主。

燒契約,從此欠地主的再也不用還了。中國人「國民的劣根性」本身就缺失「契約精神」,經過「土改」這麼一搞,中國鄉村士紳結構與傳統文化蕩然無存,留下的是蠻狠無理、流氓無賴的人文精神!

丈量地主土地,分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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