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縷清輝】使用存托憑證、運作託管機構、封堵漏洞、處置違規、監管灰色地帶等,都是管理層需要考慮的問題。

建立存托憑證制度需嚴謹
宋清輝
對新股民而言,存托憑證看起來高大上。其實,這在中國並不是新鮮事。大概2000年左右,有企業赴港上市之際,就有公司表示希望在內地發行存托憑證,一度引起熱議。站在當時的角度,A股市場尚未對外開放,人民幣在資本項下未實現完全自由兌換,在當時的大環境下發行存托憑證並不符合當時的國情。
在我國證券市場規範化、國際化程度的提高、金融監管能力的加強等多方面要素日益增強的背景下,我國決策層對存托憑證的態度依然謹慎。《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作為我國第一份關於存托憑證的官方指導文件,對存托憑證提出了不少嚴格的要求。
指導文件的出台並不意味存托憑證可以馬上實施,真正實施運作,首先需要解決三方面的問題:第一,制度如何建設;第二,企業如何篩選;第三,投資者怎樣保護。官方文件的出台是制度的框架,首先做到了創新、敢於嘗試,其次繼續保持謹慎的態度,以防風險。
制度的建立必須嚴謹:存托憑證該如何使用、託管機構該如何運作、出現的漏洞該如何封堵、出現違規情況該如何處置、灰色地帶該如何監管等都是管理層需要考慮、分析、研究並拍板做出相應對策的問題。不完善存托憑證的制度建設,不做好相關的監管工作,單純為了推行存托憑證而推行的話,其實是背道而馳。
雖然官方對上市公司發行存托憑證做了要求,但問題在於,諸如市值方面的條件,僅能表示該上市公司以往的業績。在存托憑證發行之後,一旦上市,公司的收入和市值一年不如一年,並在後期長期低於指導文件的規定金額之下,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如果上市公司的業績出現持續虧損,又如何進行風險警示處理?如果有海外資金通過資本運作方式成為第一股東入主公司,又通過其它方式變更了企業性質,使之成為海外企業,又該怎麼處理?
筆者看來,做好投資者保護和教育工作,是落實存托憑證的前提條件之一。雖然存托憑證的設立符合我國相關法律依據,但由於存托憑證的特殊性質,投資者的保護難度也許會非常大。
不少人都希望存托憑證能夠儘快落地,因為它能為我國帶來更多的優質上市公司,讓投資者們有更多的選擇,並且希望在這些規範上市的作用,倒逼那些A股中表現不佳的公司改進自身,實現A股市場整體的繁榮。
回想A股實現國際化,即開通滬港通的第一天,人們所期待的「爆棚」並沒有出現,市場的表現極為清淡。A股市場無論是制度還是參與的投資者,都不如成熟市場,因此不排除企業在海外上市能夠獲得海外資金的追捧,回到國內之後便會遇冷。國外投資者以機構居多,他們要比散戶投資者理性、謹慎,並有一系列的操作方式;國內的投資者則以散戶居多,他們更多的表現是用腳投票,會迎合市場追漲殺跌。存托憑證真正落實后,市場究竟是火爆還是冷落,還需要時間見證。
從出發點來看,監管層推出存托憑證對中國資本市場是一件好事,但也正是因為自身導致的問題,才令這些中國優質企業不得不到海外資本市場尋求融資,再通過存托憑證將其接回。如何調整A股上市制度、設置嚴格的退市制度、令A股更加市場化、透明化、規範化,才能讓中國的投資者們真正享受到企業發展帶來的紅利,讓資本真正為實體經濟服務。
(作者為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著有《一本書讀懂經濟新常態》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