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口誅筆伐的保護主義到底什麼來路?|文化縱橫

被口誅筆伐的保護主義到底什麼來路?|文化縱橫

  

  方晉 /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導讀]21世紀第二個十年行將結束之際,曾為人類文明發展提供巨大動力的全球化浪潮,卻遭遇了某種逆流的擾動和阻擊。近期由美國突然挑起的中美貿易戰,即是逆勢而行的典型,其背後是數百年來陰魂不散的保護主義。作者對保護主義作了曆史性梳理,逐個分析了重商主義論、新生產業保護論、新貿易論和新興經濟保護論及其實踐。作者指出,保護主義很長時間裡都被作為歐美諸強爭霸的一種手段,而今這種相互競爭、謀取私利的影子並沒有因為保守主義的種種錯誤而有所消退,反而變得十分頑固,我們依然要對其保持清醒認識。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以饗讀者。

  保護主義的興起和民族國家的形成緊密相連。中世紀晚期,歐洲經濟和貿易已經有了很大發展。隨著地理大發現和海外殖民活動的開始,以歐洲為核心的世界貿易體系也初步形成。與此同時,英國、法國、西班牙出現了統一的民族國家,他們彼此之間在歐洲和海外爭奪霸權,經濟和貿易政策也成為國家間爭霸的一種必要手段,保護主義理論和政策應運而生。

  重商主義理論及其批判

  這一時期,重商主義理論在經濟思想中佔據主導地位。該理論認為,(貴金屬)貨幣是唯一財富,而貿易是零和遊戲。為了獲得更多財富,必須通過關稅和非關稅壁壘限制進口特別是製成品進口,鼓勵出口。該理論代表人物托馬斯·孟在《英國得自對外貿易的財富》一書中說:「對外貿易是我們增加財富和現金的通常手段,在這一點上我們必須時時謹守這一原則:在價值上,我們每年賣給外國人的貨物,必須比我們消費他們的為多。」在實踐中,英、法等國紛紛採取貿易管制、特許經營、提高關稅等保護主義措施。

  到了18世紀下半葉,隨著第一次工業革命的到來,以及市場規模和貿易額的進一步擴大,重商主義理論顯得越來越不合時宜。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一書中對重商主義理論提出了系統地批評。首先,一味鼓勵出口、限制進口會導致貨幣大量流入,這時候本國商品價格會上升,出口競爭優勢會喪失,貿易順差就會消失。第二,貨幣不是財富的唯一形式,商品也是,本國貨幣流出,卻能換回來商品,因此進口不是虧損。第三,也是最重要的,貿易不是零和遊戲。斯密認為,由於勞動生產率的不同,不同的國家在生產不同的產品時有不同的優勢。如果英國生產棉布的單位成本低,而葡萄牙生產葡萄酒的單位成本低,那麼英國就應該專註於生產棉布,葡萄牙專註於生產葡萄酒,然後雙方進行貿易。貿易促進了不同國家的分工和專業化水平,提升了勞動生產率,雙方都因此受益。斯密因此主張自由貿易,在一個國家內部如此,國與國之間也是如此。

  斯密的貿易理論意味著,在自由貿易下,每一種東西都將在成本(運輸費用考慮在內)最低的地方生產,這被稱為絕對優勢貿易理論。而大衛·李嘉圖在《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一書中進一步分析認為,即使一個國家在工業和農業上都有絕對的成本優勢,但如果相對於鄰國而言,工業上的優勢比農業上的優勢更大,本國仍應該專註於生產工業品,這樣可以從鄰國換取更多農產品。這被稱為比較優勢貿易理論,其政策含義同樣是自由貿易。

  「新生產業保護論」的提出和解讀

  此時的英國,工業革命方興未艾,再加上金融、商業和海運方面的優勢,已成為世界工廠,其產品行銷世界各地,自由貿易的主張逐漸成為經濟學主流。但德國經濟學家弗裡德裡希·李斯特對此提出了質疑。他在《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一書中指出,斯密等人天經地義地認為,如一國之內應該搞自由貿易,那麼國與國之間也應該如此。他認為,這個核心假設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一個國家內部的經濟行為是合理的,不代表國與國之間同樣的經濟行為就是合理的。

  這是因為,國家之間,特別是當時的歐洲列強之間,正在政治、經濟、科技、軍事等領域進行全方位的鬥爭。一個國家的實力取決於其生產力,而發展工業帶來的生產力要遠高於農業。如果各國按照比較優勢原則進行自由貿易,那麼專註於工業生產和出口的國家實力會越來越強,農業國在生產力和綜合國力上的差距將會與前者越拉越大。李斯特認為,自由貿易和比較優勢只不過是第一個工業化國家英國為了永遠保持自己領先地位而搞出來蒙蔽其他國家的理論,後發國家應該擯棄上述原則,積極發展工業。鑒於此時的本國工業仍處於新生期,不可能是強大的英國的對手,必須對工業進行保護。這就是著名的「新生產業保護理論」。

  但是,如果據此認為李斯特是一個保護主義者,那就大錯特錯了。首先,他並不否定自由貿易,他相信自由貿易可以促進經濟發展,只不過他認為自由貿易是一種理想狀態,只有在世界持久和平、各國能組成統一政府的情況下才能實現。他自己就極力主張德意志諸邦國建立關稅同盟,取消彼此間的貿易壁壘,不僅為了促進貿易和經濟的繁榮,也為德國統一打下基礎。

  第二,保護僅限於對後發國家的新生產業(即工業)實施,其他行業(如農業)仍需要自由貿易。而且,對新生產業的保護在關稅水平和時間上都是有限度的,如果新生產業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保護就應該取消,去參與國際競爭。他認為,競爭是一個國家保持進步的主要動力。

  第三,他並不認為新生產業保護理論適用於所有國家。他認為小國國內市場狹小,工業化不可能實現,就不應該對工業進行保護。他也認為熱帶國家因為自然和文化原因,也不能搞工業化,所以也沒必要保護。他提出,只有處於溫帶地區的大國才有條件搞工業化,而且是發展到一定程度,具備了相當基礎之後才可以搞工業化,才應該實施保護。

  隨著工業革命的完成,英國在全球工業生產、貿易和投資中佔據了絕對的領先地位,英國開始在實踐中力推自由貿易政策。但是,貿易自由化傾向僅僅在19世紀中葉曇花一現,到了19世紀後半期,西方各國又紛紛回歸貿易保護,把進口關稅顯著提高。隨著西方其他國家工業化進程加速,美國、德國開始趕超英國,有人因此認為李斯特的新生產業保護理論戰勝了自由貿易理論。

  但是,貿易保護促進工業化這一因果關係值得懷疑。兩次工業革命釋放了巨大的生產力,並顯著降低運輸和交易成本。例如,從19世紀50年代到1912年,從美國芝加哥運輸一桶小麥到英國利物浦的成本從35美分下降到10美分;1910年鐵路運輸成本是1830年馬車運輸成本的八分之一,而且時間更短 。這些變化足以抵消保護主義的上升,使得這一階段的國際貿易日益繁榮,經濟全球化也迎來了第一個「黃金期」。此外,資本和勞動力的跨國流動也顯著上升,其流動程度直到今天也未能超越。因此,奧地利經濟學家約瑟夫·熊彼特在《經濟分析史》一書中指出,此一時期的國際貿易實質上是相當自由的。如果因為保護主義與工業發展同時出現而認為兩者有因果關係,那麼按照同樣的邏輯,也可以得出保護主義促進了全球化發展這一結論,這顯然是荒謬的。

  新貿易理論和新保護主義理論

  20世紀前期,古典經濟學理論已經無法很好地解釋日趨深化和複雜國際貿易關係。瑞典經濟學家伊萊·赫克歇爾和貝蒂·俄林建立了要素稟賦理論,指出每一個國家有不同的要素稟賦,每一種商品生產中使用的要素比例也不同的,這些差異構成了一個國家的比較優勢。一個國家應該生產並出口密集使用本國豐裕要素生產的商品,而進口密集使用自身稀缺要素的商品。要素稟賦理論很好地解釋了一個國家的比較優勢是從哪裡來的,其政策含義依然是自由貿易。

  然而,此一時期的貿易政策依然是保護主義佔上風。技術進步帶來的成本下降紅利逐漸枯竭,兩次世界大戰以及期間的大蕭條重創了世界經濟,使得1944年的國際貿易總額居然和1914年一樣。特別是大蕭條期間各國採取的貿易保護主義措施使危機進一步加深,並被認為是間接導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因此戰後,在美國的主導下,自由貿易政策得到廣泛推行,經濟全球化迎來了快速發展。

  隨著經濟實踐的發展,基於比較優勢理論的傳統貿易理論的一些局限性開始顯現。當時全球貿易的一個顯著特點是,發達國家之間的貿易顯著大於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貿易,而發達國家之間貿易的主要是同類產品,即產業內貿易,比如說日本和美國都生產汽車,也都向彼此出口汽車,這明顯和比較優勢理論所描述的不同。

  在這種情況下,新貿易理論應運而生,其代表人物是美國經濟學家保羅·克魯格曼。他的研究引入了壟斷競爭和規模報酬遞增的假設,取代了傳統貿易理論自由競爭和規模報酬不變的假設。壟斷競爭意味著企業的產品是同類不同質,且短期利潤大於零;規模報酬遞增意味著企業可以通過擴大生產來降低平均成本。在這種設定下,企業可以通過出口獲得規模經濟和短期利潤。因此,追求規模經濟也可以構成國際貿易的基礎,而不僅僅是不同國家之間存在的技術或要素稟賦上的差距。這一理論很好地解釋了戰後的國際貿易現象,特別是在製造業和服務業領域的產業內貿易。

  不過,將規模經濟引入國際貿易為實行貿易保護提供了一個新的理由,即所謂的「戰略性保護政策」。在存在規模經濟的情況下,特別是在一些戰略性新興產業,如果政府通過保護政策特別是補貼手段,使本國的企業或產品打敗別國的競爭對手從而獨霸全球市場,若壟斷帶來的超額利潤大於保護政策所帶來的福利損失,那麼一個國家的淨福利是增加的。

  與此同時,「二戰」後紛紛獨立的廣大發展中國家,為了擺脫昔日殖民者的經濟影響,也決定走獨立自主的工業化道路,對基於比較優勢理論的自由貿易政策更多地是持否定態度。比如說拉美國家採取了「進口替代」的貿易政策,對國內工業進行保護以替代進口產品。這種策略在初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後來這些國家紛紛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經濟停滯不前。與此相對應的是東亞四小龍為代表的經濟體實行了「出口導向」戰略,積極參與國際競爭,順利地進入高收入經濟體行列。多數人因此認為,兩種道路的結局再次證明基於比較優勢原則開展自由貿易政策的正確性,而中國改革開放的成功也似乎為上述論斷提供了新的例證。

  但是,進入21世紀之後,在全球化高歌猛進的同時,爆發了國際金融危機,而當年引領和倡導自由貿易的英國和美國率先採取逆全球化舉措,使得保護主義理論再度複活。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約瑟夫·斯蒂格利茨近期出版了一本新書《增長的方法:學習型社會與經濟增長的新引擎》,提出一個國家的經濟增長依賴於知識和創新,而獲取知識和創新能力的基礎是學習。由於學習具有正外部性,政府應對此補貼,建立學習型社會。在貿易政策上,他認為比較優勢是動態的,是可以培育的,而由於工業比農業能帶來更多的學習效應,因此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為了實現工業化,應該保護新興的工業,他稱之為「新興經濟保護論」。

  保護主義錯在哪?

  儘管存在一定局限性,比較優勢原則仍然是一個國家參與國際分工和國際競爭的基礎。其原因在於,比較優勢原則是建立在資源稀缺性這一經濟學基本假設之上的,而理論和實踐都證明,自由的交易(市場經濟)是配置資源最有效的安排,在一國之內如此,國與國之間也是如此。正因為資源稀缺,所以一個國家才要生產和出口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進口具有比較劣勢的產品,如果我們設置貿易壁壘,就會妨礙資源跨國間的最優配置。比較劣勢越大,保護相關產業造成的資源錯配的損失也就越大。

  但是,如果像李斯特和斯蒂格利茨建議的那樣,對有「生產力」或學習效應強的新興產業進行保護,最終使其變成新的比較優勢,長期收益應該可以大於短期損失,這樣是否可行呢?

  第一個難點是如何選擇需要加以扶持的新興產業。在李斯特的時代,工業革命剛剛發生,工業門類也不多,他籠統地說保護和發展工業就行了。但今天,除了工業,還有服務業,兩者內部門類也非常多,對一個國家的決策者來說,籠統地說保護和發展新興產業肯定是不行的,必須具體到某一個產業,如汽車製造、金融服務、資訊技術等等。如果以生產力或學習效應為標準,那是不是把所有的產業都按上述指標從高到低排列,然後選最高的呢?如果後發國家選擇了某一產業進行扶持和保護,但隨著先發國家的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調整,又誕生了更具有生產力和學習效應的新產業,後發國家要不要跟著調整呢?

  第二個難點是實施。後發國家有發展新興產業的資金、技術和人才嗎?如果沒有,從哪裡來呢?更關鍵的是,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產業往往需要較高的固定投入,對於國內市場狹小的國家來說難以形成足夠的規模來獲取成本上優勢。而且,新興產業如果靠保護就可以活得很好,往往會喪失提升的動力,轉而要求保護長期化、永久化,始終也不具備國際競爭力。這就是為什麼,李斯特認為小國不可以搞保護,只有在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國家才可以扶持新生產業,而且保護必須設定期限。

  第三個難點是,上述分析還沒有考慮其他國家的政策反應。如果後發國家的新興產業真的能夠通過一段時間的保護和培育而產生國際競爭力,那麼先發國家為什麼會坐等新的競爭對手的出現呢?一定會在事前和事後採取貿易保護主義的措施阻止這一切的發生,限制來自後發國家的進口。按照同樣的邏輯,其他後發國家也都選擇保護新興產業,那麼即使某個後發國家率先形成了新的比較優勢,也沒有機會向其他國家出口。不論是哪種貿易保護理論,這種邏輯上的不自洽性就是其最大軟肋。即如果保護對一個國家有利,所有國家就都應該保護,如果所有國家都保護,所有國家都受損,保護的初衷就無法實現了。

  對保護主義最經典的質問來自19世紀美國學者亨利·喬治,他在《保護還是自由貿易》一書中指出,即使貿易保護主義者也認為技術進步和基礎設施的改善是好事,但如果這些是好事,關稅怎麼可能也是好事呢?因為這些進步的作用是降低商品運輸的成本,而關稅的作用則相反。如果保護主義理論是正確的,那麼任何降低國與國之間運輸成本的進步都是對人類有害的。

  保護主義為什麼那麼頑固?

  美國經濟學家格裡高利·曼昆曾經說,經濟學家中最高度一致的論點就是所有國家都從自由貿易中獲益。但縱觀人類曆史,真正的自由貿易只在少數國家的一定時期出現過,多數國家多數時候仍然實施各種各樣的保護政策,這是為什麼呢?

  首先,國家整體從自由貿易中獲益沒有問題,但在國家內部,不是所有人都獲益。美國經濟學家沃爾夫岡·斯托爾珀和保羅·薩繆爾森以赫克歇爾-俄林要素稟賦模型為基礎,證明自由貿易將使一國的豐裕要素報酬上升,稀缺要素報酬下降。發達國家資本相對豐裕,勞動力相對稀缺,所以前者是全球化的贏家,後者是輸家。理論上講,讓贏家拿出一部分收益來補償輸家,可以實現帕累托改進,但在現實中,這種機制幾乎不存在,所以輸家要求用貿易壁壘來保護自己。這是英國「脫歐」和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的民意基礎。

  其次,特殊利益集團從保護主義中受益,由於其收益和集體行動能力具有非對稱的優勢,保護主義政策往往得以維持甚至加強。從重商主義時代開始,商人群體就不斷遊說政府,通過獲取壟斷貿易權和關稅保護獲益。19世紀的美國,以保護「新生產業」為名實行高關稅,但最後的結果是所有產業都得到保護,稅率的高低取決於該行業的遊說能力。雖然消費者都從廉價的進口產品獲益,但攤到每個人身上的收益並不大,消費者缺乏動力組織起來反對保護主義。例如,美國對糖種植業的保護相當於使美國消費者每年損失35億美元,平均到每個美國人身上是11美元。 如果美國政府撤除這一保護,美國四千多家甜菜和甘蔗農場可能因此破產。農場主為了保住飯碗,有很強的動力組織起來要求繼續保護。而美國的消費者則基本上沒有什麼動力為了節省11美元組織起來支援糖的自由貿易。

  第三,在特殊情況下,保護主義有其合理性。即使亞當·斯密也認為,在兩種情況下,可以採取貿易保護。一是「特定產業,為國防所必須」,二是用保護政策報複其他國家的貿易保護措施。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定,也允許為維護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和文化多樣性而採取貿易保護措施。但問題在於,如何確保這些規則不被濫用?特朗普認為鋼鐵事關國家安全,因為造飛機大炮需要用鋼鐵。有的人認為農業事關國家安全,因為「民以食為天」。有的人認為高科技產業事關國家安全,因為這是未來國家之間競爭的制高點。按照這樣的邏輯,所有的產業都得保護。

  保護主義還有一種奏效的可能,就是別國開放市場,而本國卻可以搞貿易保護,這樣本國生產者得到的好處可能會大於消費者的損失,實現淨福利增加。如19世紀末期,美國工業總產值已經超越英國,很多工業品價格也低於英國,但美國仍然維持高關稅政策,而英國卻堅持實行單邊開放的自由貿易政策。但正如斯密所認為的,多數情況下,如別國採取保護政策,為維護本國利益,正常的反應是報複。大蕭條期間的美國,通過了臭名昭著的《斯穆特—霍利法案》,大幅提升美國關稅稅率,立即遭到主要貿易夥伴的報複。整個大蕭條期間,美國和全球的貿易額差不多都萎縮了2/3左右,加劇了經濟危機。法案的兩位發起人,裡德·斯穆特和威爾斯·霍利議員在下一屆國會選舉中也都敗選。這再次證明,保護主義是典型的損人不利己。

  本文原載微信公眾號「比較」(ID:comparative-studies),原題為「保護主義的前世今生」圖片來源於網路,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繫著作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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