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人普遍会犯的错误,正是你们被人恨的原因

作者家的泰迪

我家的泰迪犬只有6斤多,体重和刚出生的婴儿差不多。

遛狗时,我每次都拴好绳子。我担心有两点:刚出电梯门的时候,可能会遭遇到别的狗,很有可能会发生狗与狗之间的冲突。如果对方是一只大型犬,随便一口,我的狗就可能没命了。拴好绳子,有利于我控制事态发展。另外,小区花园里有不少玩耍的小朋友,他们有的喜欢狗,有些不喜欢,如果狗跑过去惊吓到了他们,则是非常大的罪过。

拴好绳子再出门。作者供图

成都有一位女士就犯了这样的错误。她养的金毛,摇着尾巴冲一个小孩跑过去。金毛庞大的身躯吓着了小孩的爷爷,虽然狗主人一直在喊狗不会咬人,孩子家长却不这么看。为了保护小孩,他们踹了狗一脚。对狗主人来说,这就像踹了她家孩子一样,所以,冲突就发生了。最终,狗的女主人被打得伤痕累累,而她的狗只有在旁边躲了起来。

很多人都认为痛打狗主人很有道理。那些大型犬确实让人害怕,每年都发生很多起狗袭击人的案例,咬人之前,大家无疑都认为是安全的,但是悲剧就那样发生了。很多城市都出台了养狗的规定,包括成都,也要求大型犬出门时,必须拴绳,而且要控制在身边一定距离。但是,那些散养的、奔跑的大狗仍随处可见。既然政府管不了,有人出手痛打狗主人一顿,“以儆效尤”,总是好的。

当孩子遇到咬人的狗,那些悲惨的照片你一定不想看

这条新闻后面的评论证明,认为“打得好”是相当主流的意见。这种暴力倾向,反映出人们对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已经忍受了太久。正是因为大家都不想也不敢打人,在有人出手教训狗主人的时候,才会有很多人拍手称快。那些拳脚,仿佛就是自己发出的,真解气啊,但是又不用自己来承担责任,真是太好了。

打人是违法的,要承担责任,这没什么可争议的。值得探讨的是,在养狗的人和不养狗的人中间,有一条明显而深的鸿沟。每一次狗咬人,每一次吃狗肉,每一次虐待狗,都会在网上掀起大讨论,甚至有无数的谩骂。

如今我认为,错的一方,很有可能在养狗者身上。

从视频里可以看出,成都这次因为狗发生的冲突,那只金毛犬摇着尾巴奔向孩子。狗摇尾巴,证明它正拥有着欢快的心情,一只正在摇尾巴的狗,是不会发动攻击的。金毛是狗里面比较温顺老实的品种,摇尾巴的金毛,更是毫无威胁。

但是,非常可惜的是,这只是养狗的心得,却不是所有人的共识,也不是人们生活中的常识。常识是狗冲向孩子是危险的,而保护孩子则是大人的天职。养狗的人,几乎都会犯这个错误,以为别人会像自己一样来看待自己的宠物,但是在旁人眼中,那只是一只陌生、危险的畜生而已。

自1793年巴黎成立动物园开始,人和动物的关系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在这个星球上,动物和人不再是平等的生物。动物开始被边缘化了,成为被关注、被注视的对象。城市动物园已经普及了,人们甚至对圈养的动物感到了厌倦,需要他们恢复一些野性,于是又搞了一些野生动物园。观赏者躲在汽车的玻璃后面,既拥有了危险,又拥有了安全。野生动物园的老虎和城市动物园笼子中的老虎相比,地位并没有什么不同。

看起来,在所有动物中,宠物的命运是最好的,尤其是狗和猫,已经成为全球型的“伴侣动物”。但是,如果从“独立性”的角度来看,宠物被边缘化的程度是最深的。人对宠物的驯养,要比动物园的出现要早很多。它们完全成为人的附庸,成为主人生活的一部分,很多狗吃和主人一样的食物,变得和主人越来越像了。

每一只狗都拥有一个和人一样的名字。我小时候在农村见的狗,名字一般是“赛虎”“虎子”,反映出主人内心的脆弱和对凶残的渴望。如今,城市里的狗名字则五花八门,在我的小区里,就有名叫奥巴马的狗,而我家的狗也好不到哪里去,它的名字叫唐小糖。主人高声喊自己的宠物的时候,就像在喊自己的孩子。这在不喜欢狗的人看来,简直莫名其妙。

每一只宠物狗,对主人来说都有着巨大的意义,但是我们通常会忘记,这个意义也仅仅存在于主人与狗的专属关系中。狗主人的一个通病,就是夸大自己狗的可爱、乖巧或者高智商。尽管有研究表明,狗的智商确实有高下之分,但是更多却是因为主人对它的训练,才导致了狗行为的千差万别。

即使对狗主人来说,也无法真正理解自己的狗。除了那些经过训练的动作,狗还会和人交流吗?在狗凝视你的时候,它到底在想什么?你永远无法知道。反过来说,当你凝视自己的宠物时,你又是在看什么呢?你在这只狗身上付出了情感,它有时让你感到孤独,有时又给你安慰,但是这都是你的幻觉,它并不会知道你在公司被领导骂一顿所产生的具体的悲伤。你在狗的身上,看到的只是你自己。

这样,就存在两个鸿沟:在你和你的狗之间,以及在你和那些不养狗的人之间。

中国自90年代以来,城市养狗者数量激增,远远超过人口的增长速度。由于养狗的人不能很好地处理自己与狗的关系,也不能很好地处理与邻居的关系,已经让养狗成为城市的一个生态灾难。除了不拴绳子的狗带来的安全隐患外,狗随地大小便也极大地破坏了小区的环境。

这是一个严重的公共问题,它甚至导致了人与人之间出现严重的暴力事件,在可预见的未来,这样的冲突还会发生。养狗的人,在痛恨吃狗肉行为的同时,也必须反省自己,你的狗正在把你的缺点放大很多倍,而它本质上是无辜的

秣陵的小树苗

南京的城市历史,应该从三国时代的东吴开始。为什么呢,因为从这个时候开始,这个城市的记录才算有点靠谱。在此之前,当然也会有文字记录,也会有各式各样考古发现,然而更多的还是一些传说。说起来好像寻根求源,好像来头也不算小,其实都是七零八碎的东拼西凑。

六朝文物草连空,天淡云闲今古同,所谓更为遥远的考古发现,不过说说而已,有时候也是为写文章而写文章,当不了真。

文伯仁(明)《金陵十八景册》之石头城

譬如南京汤山的古猿人,譬如以市区鼓楼岗北阴阳营文化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原始村落,譬如被称为湖熟文化的秦淮河流域密集原始聚落。还有楚国在今天六合设置的棠邑,据考证是南京有历史记载的最早地方建置。吴王夫差在朝天宫一带修筑的冶城,越国灭吴后在中华门外长干里筑的越城。公元前333年,楚威王熊商于石头城建了金陵邑,金陵之名便源于此。这些记载说起来都似乎言之有理,无一不显得太空洞,都太像传说,像虚无缥缈的九州禹迹一样,你说有就有,说没有也不碍什么事,反正是让人看不见摸不着。

很显然,要描述南京历史,要展现南京文化,要给这个悠久的城市竖碑立传,最合适的方法,最恰当的形容,就是应该从三国开始。从三国的东吴开始说起,早一点或晚一点,或许都不太合适。

换句话说,南京的城市历史,与东吴的孙权有着非常重要关系。有时候,历史就是英雄创造,唯心史观也好,唯物史观也罢,反正这位叫孙权的好汉横空出世,与南京关系非同寻常,他的想法决定了南京命运,他的个人意志促使了这个城市诞生。中国人有句俗话,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为什么呢,《水浒》里教唆了太多反叛,小孩子看了会生不安分之心,会忍不住捣乱。老不看《三国》,在三国演义故事中,隐含着太多政治,有太多心机,明白了《三国演义》,基本上也就无师自通地学会玩政治,就懂得了险恶的权术。

电视剧《三国》中的孙权(张博饰演)

三国时期很像中国历史上的战国,七雄秦楚韩魏燕赵齐,一会儿合纵,一会儿连横。往好里说希望国家统一,往不好里说,就是谁都野心勃勃地想吞并天下。对于老百姓来说,身处在这样的时代,注定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七雄或者三国,都是天下大乱,都是老百姓遭殃。都是你打我,我打他,他又打你,一场战争接着一场战争。不管怎么说,秦始皇的一统天下,多少是件好事,起码老百姓感到安生了。然而秦始皇刚死,天下又开始混乱,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便是草头王,陈胜吴广不足为训,最后能够站出来争夺天下的,只有项羽和刘邦。好在楚汉相争的混乱局面很快结束,秦汉从此并称,暴秦一结束,汉继承了大统,中国又一次统一。然后汉再分裂成西汉和东汉,到东汉末年,天下又再次大乱,然后呢,然后便是我们正在说的三国。

为什么叙说南京这个城市,最好是从三国开始,因为在三国之前,这个城市真的没什么太大名气,它实在是太不起眼

在三国之前,以江苏境内的城市为例,南京没有苏州的名气大,更不如徐州,比它历史悠久的城市,掰手指数数可以有一串。在三国之前,南京甚至都不应该称之为城市,虽然它已经有了一连串的地名,譬如冶城,譬如越城,譬如金陵邑,又譬如秦汉时期的秣陵。然而规模都太小,更像是一些村庄,称之为一个城市十分勉强。真相其实很简单,如果不是三国的东吴在此定都,如果不是孙权在此做了皇帝,南京显然不可能有后来的历史。

南京这个城市就是在三国时期发展起来,说它诞生于三国,不仅没什么大错,而且可以给人比较直观的印象,毕竟男孩子们玩的一款最流行游戏就叫三国。功盖三分国,遗恨失吞吴,三国的故事老百姓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家多少都会知道一些。

譬如《三国演义》第一次写到南京,是在第十五回,回目是“太史慈酣斗小霸王,孙伯符大战严白虎”,这时候,还没有孙权的什么事,出场露脸的是他哥哥小霸王孙策,也就是回目上的“孙伯符”。这时候,三国还不是三国,还处在群雄纷争时代,曹操还没有完全成气候,还在与吕布激战。刘备还在四处挂单,孙权还是小弟弟,他哥哥孙策刚与自己同岁的周瑜结交。

《三国志》游戏中的孙策

孙策还兵复攻秣陵,亲到城壕边,招谕薛礼投降。城上暗放一冷箭,正中孙策左腿,翻身落马,众将急救起,还营拔箭,以金疮药傅之。策令军中诈称主将中箭身死。军中举哀。拔寨齐起。葬礼听知孙策已死,连夜起城内之军,与骁将张英、陈横杀出城来追之。忽然伏兵四起,孙策当先出马,高声大叫曰:“孙郎在此!”众军皆惊,尽弃枪习,拜于地下。策令休杀一人。张英拨马回走,被陈武一枪刺死。陈横被蒋钦一箭射死。薛礼死于乱军中。策入秣陵,安辑居民;移兵至泾县来捉太史慈。

这时候的南京还叫秣陵,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城,很不起眼。秦朝实行郡县制,把全国分为36郡,一个郡又有很多县。秦朝所置的秣陵,还有江乘和丹杨,这三个县的县治都在今天南京地区。秣陵管辖的范围为宁镇山脉以南,在横山以北,在茅山以西,这一片区域最初隶属鄣郡,后来又一度改属会稽郡。

小霸王孙策拿下秣陵,立刻移兵到泾县,说明他心目中根本没觉得南京有多重要。在征服江东的过程中,秣陵只是孙策拿下的无数地盘之一。

如果继续以《三国演义》这块敲门砖来叙说南京,我们会发现,在三国鼎立之前,南京这个微不足道的区域,基本上不如群雄法眼。不止是南京,整个长江以南,都不是显得很重要。孙策和孙权兄弟的家业来自父亲孙坚,他们是江南吴郡富春人,一开始打天下,却都是在北方发展,都是带着自己的子弟兵去北方作战。吴郡富春只是孙氏的龙兴之地,208年,也就是建安十三年,孙权由吴郡迁徙治所到镇江,拉开了向西部发展的序幕,当时的镇江还叫京口。所谓“迁徙治所”,就是把办公地点从苏州一带移到镇江。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根据唐人许嵩的《建康实录》记
载,目的就是为了要与曹操打一大仗。

这一仗就是著名的赤壁大战,这时候,曹操已经统一了北方,气势汹汹地准备南下,打算统一全中国。这时候,处于劣势的孙权和刘备联手,在赤壁打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仗。本来要打赤壁大战,与南京没有一点关系。与镇江也没有太大关系,这时候,镇江虽然是吴国的治所,吴国的军队并不在此,决战地点不在此,它的总指挥官孙权也不在此。打了赤壁大战,情况完全不一样。赤壁一战奠定了三国的格局,这一仗打完,三国开始鼎足,镇江也正式成为东吴的中心。或者换句话说,镇江成了东吴的福地,因为孙权在将治所迁到此地的当年,便打了一场决定自己命运的大胜仗,东吴从此有了建国基础。

镇江距南京只有六十公里,有山有水,有江有河,与南京相比,进可攻退可守,地势优点完全不比南京差。自从东吴定都南京,也就是定都金陵,虎踞龙盘这样的夸张形容,多少年来就没有过离开过。平心而论,在长江中下游,沿江流域类似这样的地形数不胜数,然而东吴偏偏是在最后,选定了南京。

从吴郡搬到京口,不过经历了短短三年时间,也就是赤壁大战之后的第三年,孙权又一次迁徙了治所,这一次是把他的指挥部继续西移,移到了秣陵,并为秣陵改了一个名字,移到了南京的石头城下。关于这次迁治,《三国演义》中是这么描述的:

却说孙夫人回吴,具说张飞、赵云杀了周善,截江夺了阿斗。孙权大怒曰:“今吾妹已归,与彼不亲,杀周善之仇,如何不报!”唤集文武,商议起军攻取荆州。正商议调兵,忽报曹操起军四十万来报赤壁之仇。孙权大惊,且按下荆州,商议拒敌曹操。人报长史张辞疾回家,今已病故,有哀书上呈。权拆视之,书中劝孙权迁居秣陵,言秣陵山川有帝王之气,可速迁于此,以为万世之业。孙权览书大哭,谓众官曰:“张子纲劝吾迁居秣陵,吾如何不从!”即命迁治建业,筑石头城。

至此古城南京开始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建业”,非常励志的两个字。打赤壁大战时,孙权只有二十六岁,决定迁治南京,也还没到三十岁。迁治南京体现的是他打算继续西进的决心,北面的曹操不可不防,西面的西蜀同样不能不防,不仅要防,而且要进一步图谋,要先西进,然后再迂回北上。

当初孙策中箭身亡前,曾拉着弟弟孙权的手,语重心长地说,若论打仗,冲锋陷阵弟不如兄,若论知人善用,运筹帷幄,兄不如弟。裴松的《三国志》上是这么写的:

呼权佩以印绶,谓曰“举江东之众,决机于两阵之间,与天下争衡,卿不如我;举贤任能,各尽基心,以保江东,我不如卿。”至夜卒,时年二十六。

《三国演义》上描述也差不多,只不过是多了一句话:

卿宜念父兄创业之艰难,善自图之!

孙策与孙权的权力交接,图源《三国志》游戏

这说明孙策临死前,对弟弟孙权还是有些不放心。孙策死时二十六岁,孙权打赤壁大战时,也是二十六岁。事实证明,吴主孙权要比他哥哥厉害得多,对于局势的判断,很有着自己的独到眼光。《三国演义》第二十九回,“小霸王怒斩于吉,碧眼儿坐领江东”,写小霸王孙策之死,读起来有些荒唐,完全是小说家的笔墨,关于碧眼儿孙权的一段描写,非常到位:

孙权生得方颐大口,碧眼紫髯。昔汉使刘琬入吴,见孙家诸昆仲,因语人曰:“吾遍观孙氏兄弟,虽各才气秀达,然皆禄祚不终。惟仲谋形貌奇伟,骨格非常,乃大贵之表,又亨高寿,众皆不及也。”

《历代帝王图》中的孙权形象

孙权字仲谋,活了七十一岁,十八岁即位,在位时间很长。他听从了谋臣张的遗言,在公元211年迁徙治所南京。这个迁治在操作上颇有些随意,有些心血来潮,而且还有很多后人的附会杜撰。事实上,当时的东吴迁治,基本上就是把指挥部临时挪个地方。为了打赤壁大战,东吴的治所从吴郡迁往镇江,现在,为了要继续西进,指挥部再往西走,就必须转移到了南京。

事实上,孙权后来更看中的地方,还得往西,那就是武昌,不是武汉三镇的武昌,而是今天的鄂州。孙权甚至还看中过湖北的公安,这地方更往西,离荆州已经不远了。

公元211年,孙权把他的指挥部移到了南京。这次迁治的重大意义,就像种树一样,长成大树虽然是后来的事情,然而恰恰就是在这一年,南京这棵小树苗被孙权在无意中种下了

所以说是无意中种下,是孙权自己也没有想到,南京这个临时据点,这个临时的指挥部,一旦被确定下来,仿佛注入了魔法一样,从此就会变得无限神奇。从此,南京的历史开始了,从此,要想做出什么改变,要想继续挪一个窝,再也不像过去那么容易。南京这棵小树苗,在211年开始成活,它开始扎根,它的根须开始向下向深处进发,渐渐根深柢固,终于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南京,石头城遗址公园

好学生与捣蛋鬼

1999年3月28日下午,音乐评论家拉塔利诺(P. Rattalino)正在看演出录像,电话铃响了。

一个广播电台的编辑激动地说:“幸亏您在家。刚刚得到消息,古尔达(F. Gulda)去世了。我想让您和我们谈谈您的感受,但因为再过不到半小时我们就要发布这一消息,所以请您用五分钟讲讲……只要五分钟就够了。”

拉塔利诺吓了一跳。他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然后用沉重的口气讲了那位钢琴家对音乐的贡献。

编辑赶着发消息,听了一会就说:“谢谢,非常好!”

很快,国际上一些重要的新闻机构和奥地利的许多电台、电视台都发布了古尔达逝世的消息,音乐界给那个古怪的艺术家很高的评价。

几天之后是复活节,古尔达连续搞了两场自己“复活”的晚会。

不久之前,那家伙对记者说:“我活着的时候,大家讲了我太多的坏话。我不想把这些东西带进坟墓。”于是,他给报社发了一个电传,说自己死了,看看媒体的讣告和音乐界评论会讲些什么。于是有了前面讲的闹剧。

音乐家们知道上当了,非常愤怒。

古尔达却满不在乎。

弗里德里希・古尔达(德语:Friedrich Gulda,1930年5月16日―2000年1月27日)

事实上,原来新闻媒体和音乐界对他很友好。

1930年5月,古尔达出生于维也纳。父母都在学校里当老师,父亲喜欢拉大提琴,母亲喜欢弹钢琴。小古尔达五岁的时候,父母请了一位钢琴家教他。

后来有人问:“您是自己决定学习音乐的吗?”

古尔达说:“我对音乐很感兴趣,但却是我的父母把我带到了音乐世界当中,……决定绝不是我做出的,正如我说过,孩子们是不会做决定的。”

七岁,古尔达开始在维也纳音乐学校学钢琴,十二岁考进维也纳音乐学院,跟最有名的赛德尔霍甫(B. Seidlhofer)教授学钢琴,跟马可斯(J. Marx)教授学音乐理论。马可斯教过钢琴大师塞尔金(R. Serkin),所以后来古尔达的儿子保罗(P. Gulda)远赴美国拜塞尔金为师。

古尔达弹得很好,十四岁就在金色大厅演奏舒曼的钢琴协奏曲。十六岁,他夺得日内瓦国际音乐比赛钢琴组第一名。当时国际音乐竞赛不多,日内瓦的比赛地位很高。

十七岁,古尔达以优秀成绩通过了钢琴毕业考试。第二年,他在欧洲各国举行了三十多个独奏音乐会,弹巴赫、贝多芬,弹舒伯特、肖邦,还弹德彪西和普罗科菲耶夫。后一年,他在阿根廷和巴西等南美国家演出三十多场。1950年,古尔达独奏七十多次,其中一场在著名的纽约卡耐基音乐厅。他成了国际瞩目的钢琴明星。

19世纪80年代出生的德国钢琴家巴克豪斯(W. Backhaus)原来弹贝多芬弹得最好,被当作贝多芬再生,有“琴坛雄狮”的称号。评论家预计古尔达会成为德奥古典钢琴风格的传人,成为另一个巴克豪斯。

他们没想到,这时候出事了。

几年前,古尔达去日内瓦参加比赛,住在一个瑞士家庭。这家的两个孩子喜欢爵士乐。他们放唱片的时候,古尔达感到厌烦。谁知他很快就爱上了这种美国黑人的音乐。在卡耐基首演之后,古尔达跑去纽约的伯德兰爵士乐俱乐部(Birdland)。当时的机械留声机跟现在的高科技音响完全不能相比。爵士乐的现场演出使古尔达受到震撼。

他着手研究爵士乐,1952年开始公开演出,再过三年出版了第一张他自己创作、改编和演奏的爵士乐唱片。

古尔达并没有背叛古典音乐。

1953年,他录制了贝多芬的全部钢琴奏鸣曲,还跟世界著名的维也纳爱乐乐团一起公开演奏莫扎特第二十四钢琴协奏曲。1954年,他在萨尔斯堡的莫扎特国际夏令营开大师班,讲授古典钢琴音乐。后一年,他一边录制爵士乐唱片,一边建立了“古尔达古典乐团”。

也在这一年,十三岁的阿格里奇(M. Argerich)得到贝隆总统(J. Perón)的帮助,从阿根廷到维也纳跟古尔达学习。以后一年半,小女孩每个礼拜在他家上一到两次课。古尔达教她弹巴赫、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舒曼,还教她弹勃拉姆斯、拉威尔和德彪西。成名之后,阿格里奇说,在她的一生中,古尔达的影响最大。她的演奏无疑受古尔达影响,她讲话直率甚至有点粗鲁,也是古尔达的风格。

1955年夏天,古尔达到萨尔斯堡开第二次大师班,带着阿格里奇。阿巴多(C. Abbado)是班里的学生,正在准备弹奏勃拉姆斯第二钢琴协奏曲。古尔达让阿格里奇用钢琴为他弹乐队的协奏。后来三个大名鼎鼎的古典音乐家一直保持着很好的关系。

1958年,古尔达又完成了贝多芬三十二首钢琴奏鸣曲的录音,随后由笛卡公司(Decca)出版唱片。这是他第二次录制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全集。古尔达说自己可以先弹莫扎特、贝多芬,两个钟头之后就上爵士乐俱乐部。这是真的。随便举个例子:1966年5月27―31日,他跟欧洲爵士乐团在维也纳和柏林演出。6月5日,他就跟维也纳爱乐乐团一起在金色大厅公开演奏贝多芬第五钢琴协奏曲。

古尔达受到不少攻击,这有他自己的责任。这家伙讲话太冲,难免得罪人。从1960年代中期起,他的音乐会往往上半场弹古典,下半场来爵士或者他的“自由音乐”,有时两边不讨好。后来他干脆不给节目单,到时候想弹什么就弹什么。另外,古典音乐家上台都穿黑色礼服或者西装加白衬衫,打扮得跟企鹅一样。古尔达表演却穿花衬衣或白色套头衫,戴顶小圆帽,吊儿郎当。但主要的毛病是:古尔达分明干得比绝大多数古典钢琴家都好,因为同时玩爵士,就被视为大逆不道。不宽容的人特别容易生气。

1967年,古尔达在阿美迪欧唱片公司(Amadeo)弹了贝多芬的三十二首钢琴奏鸣曲,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三次录制贝多芬钢琴奏鸣曲全集的音乐家。

笛卡
和阿美迪欧公司把古尔达第三套贝多芬钢琴奏鸣曲全集和他弹的其他一些贝多芬音乐盒装出售。有朋友送给我们一套。

太太和我迫不及待地打开音响,先听两段大提琴,让耳朵进入状态,然后开始比拼。

我挑了贝多芬《月光》的第一乐章。

根据史料记载,《月光》写的不是月光。贝多芬第十四钢琴奏鸣曲发表的时候没有标题,那个富有诗意的名字是后来评论家起的,跟贝多芬的想法无关。艺术的第一追求是美。有些作品就是创造美,并不宣扬什么。听众和读者会有不同的感受,作出不同的解释。最傻的是硬把艺术往阶级或者政治那头扯。

1979年夏天,中央乐团指挥李德伦对小提琴家斯特恩(I. Stern)说,莫扎特是从封建主义转向资本主义的先锋,所以成为伟大的音乐家。这在国际上被传以为笑话。李先生自己也挺后悔。当时文革闹完不久,李先生没能摆脱极左风气的影响,情有可原。后来再看到一些人瞎起哄,我就想问:先生,这样干,你儿子知道吗?

我先放一位钢琴大师弹的《月光》。那是段著名录音,弹得很好。接着,我放古尔达的版本。两人马上觉得,古尔达弹得更美。乐曲一开始特别宁静,后面是非常细致的刻画。古尔达右手弹出的高音明亮清雅。左手的低音是他一大特色,在《月光》的第一乐章里很柔和,很深沉。对比之下,古尔达的音色丰富得多,微妙的变化构成了美妙的画面。

好些评论家说,他的《月光》天下无敌,可能的确如此。

听过优美的《月光》第一乐章,我们想来点雄壮的。我拿了张被《企鹅唱片指南》评为三星带花的顶级名盘,播放贝多芬《热情》的第一乐章,然后放古尔达的录音。《热情》也是评论家起的名字。但跟《月光》不同,这个标题没有什么争议:那首乐曲确实充满激情。第一乐章音乐从轻到重的跨度很大,古尔达处理得比前面的著名录音还要好,力度更强劲,而发展却更流畅。

笛卡和阿美迪欧的套装还收入了古尔达1973年重新录制的《热情》。我们顺势又听了它的第一乐章。这个新录音跟六年前的演奏一样热情澎湃,但音色更加丰富,强弱明暗之间有无数变化。

最敢买买买的成都妇女,20世纪初就有了

20世纪是中国物质生活方式革命性改变的世纪,如果说过去几千年中国人的物质生活变化很小,人们几乎都生活在中国人自己创造的物质文化之中,那么从20世纪开始,中国人物质生活的巨大改变,几乎都是西方物质文化传入的结果。

当然,像上海这样的沿海口岸城市,受西化影响早一些,但是像成都这样的大多数中国的内地城市,根本的改变就是从20世纪初开始的。

虽然早在19世纪中叶,西方商品便开始登陆成都,但直到20世纪早期才广为大众接受。这种趋势可以在一位地方文人的写的竹枝词中的抱怨中看到:

不解何心尊异域,

中华造作等弁髦。

夸来百货洋真好,

买得些微兴亦高。

国外产品主要来自法国、英国和日本。它们取道长江进入中国内地,包括服装、鞋类、钟表、玻璃器皿、金属制品、烟酒、水果、药品、食品、磁器制品、纸张和文具等。日本人山川早水便注意到:“这些商品物美价廉,精致美观,很符合中国人的品位。”

如成都最早的购物中心劝业场,有商店出售望远镜、金银钟表和西式小鼓。另一家商店为招揽顾客而用留声机(当时称为“留音戏”)播放“高雅”的音乐,据称来到他们的商店就像是在剧场里听音乐一样。

“留音戏”

成都还出现了照相馆,人们可以穿洋装扮洋相拍照,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增添了新奇的东西。

成都早期照相馆的广告

新开的商店开始出售中国和外国制造的玩具武器,而提督街那些传统出售弓箭的商店则越来越不景气。1920年后,外来商品已占领了相当大的成都市场,这使一些店主感到不安,他们在评论每年一度的花会时说道:

骈罗商品无余地,

外货多于国货陈。

土物不来难比赛,

提倡催促更何人?

随着日渐增多的外国产品涌入成都,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据清末《通俗日报》报道,过去由于本地产品价钱低廉,那些年收入只有几十块钱的老百姓仍能养活自己。但随着清末对外贸易的发展,情况有所改变,本地产品的价格直线攀升,从而导致了手工匠人和其他普通劳动者的生活日渐困难。

20世纪初成都在物质文化方面的变化尤其表现在新交通工具上。三种新的交通方式――人力车、自行车和汽车――相继出现在清末民初。

人力车是1906年从日本引进的,当时商务局责成傅崇矩制造本地人力车,仅用于花会。不久即达到一百多辆,人力车夫都统一着装。

几乎在同时,成都人开始骑上了外国制造的自行车,由于来自外国,直到20世纪60年代自行车在四川仍被叫做“洋马”。当时也有四川人仿造的自行车,但十分笨重,“以铜板为轮,约重一二百斤,须四人抬之,方能过门限,亦可笑矣”。

早期的木轮自行车

1920年代成都出现了汽车,当一辆美国制造的卡车第一次作为交通工具出现时,很多好奇的人都涌去观看,他们把卡车叫做“洋房子走路”或是“花轿打屁”。因为对那些从未见过汽车的人来说,排气管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放屁。

当然还有人被这个新玩意儿给吓坏了,当时报纸都把汽车叫做“市虎”,因为汽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经常是致命的,好像老虎吃人一样。

汽车的出现还诱发了许多谣言,它被描绘成一个会杀人的怪物,它的“屁”还能散发出能致人死命的毒气。据说大部分的谣言来自人力车老板和人力车夫,他们希望通过谣言来和这个新的竞争者对抗。十几个人力车夫还到码头去示威,抗议卡车的出现。

由于常常有汽车撞倒人力车夫的事故发生,人们害怕汽车会带来危险的顾虑决不是无中生有。但这一新式交通工具的引进确实为道路建设带来了进步,因为它要求修建质量较好更宽的道路。

配合新交通工具的出现,当地政府也力图改善城市街道。1920年初,军阀杨森进行了一项大规模的道路修建工程。这一举措的确改善了一些地方的道路条件。比如,推车巷用石板铺了街面并盖住了下水道,据住在那里的外国教师徐维理(WilliamSewell)说,它成了“一条真正的大道”,崭新而坚硬的泥灰路面覆盖了旧时车辙,铁轮鸡公车禁止驶入该道。

春熙路也是在这个时期建成的。它位于总府街和走马街之间,成为继东大街和商业场之后最为繁华的商业中心之一。成都街道的改造为四川其他地区树立了榜样,一位英国外交官感到“这时的四川具有令人惊奇的现代化程度,许多大城镇都很现代”。成都在过去的几年中经历了“一场全面的改造,它的街道宽敞平坦,房屋商店鳞次栉比,卫生设施完善齐备”。

今日成都春熙路

在这一时期,成都的其他基础建设也得到了改进,特别是引进了自来水、电力和电话。劝业场第一个建立了自来水装置。成都最早的“自来水”是由水车从河中取水,注入到市里的水池,再由挑水夫送到居民家中,故有人将这讥讽为“人挑自来水”。

1909年《通俗日报》上的这幅图画展示了这种早期的自来水装置和挑水工是如何送水的。图片上的解释说道:“自来水用人去挑,名实不符多,尚待改良。”

当西式自来水装置出现在成都时,
许多挑水夫失去了他们的工作。尽管居民们对这些挑水夫深表同情,但他们没有理由拒绝使用如此方便的自来水。随着成都现代化的推进,许多下层民众遭遇了不幸的命运,他们因此失掉了自己的生计。

与此同时,成都开始使用电灯,这一举措重新构建了城市生活,尤其是人们的夜生活。开始时电灯仅用于劝业场的商店、茶馆和公共浴室。随着电灯的安装,市中心区吸引了更多的人,他们中许多来到市中心仅仅是为了观看开灯的那一瞬间。

每天晚上茶馆都挤满了顾客,一边喝茶一边等待夜幕降临,开灯的时候,“电灯骤明,华光四射,欢声雷动”。因为“自劝业场电灯开后,游人如织”,刺激了茶馆的兴办。到1909年,据地方报纸称,“成都茶园发达,几有一日千里之势”。那些新开张的茶馆里,“主人亦应接不暇,后来者均有座满之叹”。

同年,启明电灯公司开始为主要的商业区域提供电力。包括上新街、中新街、下新街、总府街和中东大街,这使商店得以在夜晚继续营业,从而吸引顾客和逛街的人。

一开始,大多数人家里都不用电灯,因为电灯比煤油灯要贵得多。但是,启明电灯公司将电灯价格下调了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五十,成功地吸引了大量顾客。电灯不仅使商店得以在夜幕降临时能够继续营业,而且鼓励了人们到灯火通明的公共场所度过夜晚的闲暇时光。

这个时期在成都出现的另一个现代化的设施就是电话,虽然我们不清楚具体的发展过程,但是1909年的资料说明,当警察为了更快地对自然灾害和犯罪作出反应而架起电话杆时,谣言就传开了,说电话会给城市带来厄运。警察发布了通告,劝告人们不要相信谣言。

不断增长的物质财富同样刺激了时尚的发展。据《成都通览》报道,尽管成都与外界相对隔绝,但每年女性的时尚装扮都不相同。傅崇矩写道:“衣服妆束,随时改变,一年一变,大约因戏台上优伶衣服式样,为妇女衣服改革之模范。”

广告中的时髦女郎

成都妇女也受长江下游风气影响,所以“近来妇女多下江妆束,前留海也,画眉毛也,短袖口也”。随着风气的改变,成都“近年大脚风行”,为顺应这种变化,“鞋铺添出一种特别生意,专售放脚后所穿之靴鞋,蛮靴样小,颇觉可人”。

年轻人也开始戴眼镜“冒充学生,及学洋派”,可见“洋派”在内地也成为了时尚。随着现代学校的发展,学生们的校服有了一些共同特点。一位传教士观察到:“在街上遇到的学生尽管来自不同的学校,穿着不同的校服,但无一例外的都是高帽、长靴、西式长裤和制服。制服上通常戴有黄铜扣子、金色穗带、银色领口和左袖上绣着的代表不同学校的龙,亮灿灿地,很是耀眼。”

《通俗画报》刊登了不同风格的帽子和衣服的式样,仅帽子就有24种。图中的帽子和男女服装,使我们了解到一些20世纪早期成都“人们的新形象”。

男子服装
帽子

新式交通工具、自来水和电力的引进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便利,还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20世纪初是一个传统意识形态和物质生活与西方观念和生活方式共存的年代,人们的日常生活虽然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但他们已开始接受一些新的东西,并愿意将某些新的东西纳入他们的生活之中。

中国近代接受新事物的规律是,先接受物质,然后接受技术,继而接受体制,最后才是文化。人们对新事物的接受,逐渐渗透进入了精神生活,人们不仅能接受新的时尚和娱乐方式,也逐渐接受了新的思想。因此,西方新物质生活方式是最容易传播的,但是对西方的思想文化的接受,就艰难和漫长得多。从洋务运动造洋枪洋炮,到改良维新改变政策,再到辛亥革命建立新制度,最后到五四时期提倡新文化,便是遵循了这样一个清晰的轨迹。

(本文原标题:西方物质文化在近代怎样进入了我们的生活?)

当一场风雨把我们打回原形时,平安就好

前几天香港气象局挂了十号风球。台风天鸽在香港盘旋,平均每小时风速达176公里,因为住在九龙,门窗外的绿树摇摇摆摆,风呼呼的吹,还不觉这台风的威力。

后来在电视上看到港岛东边有一处叫杏花村的,因为临近海傍,海水倒灌,荧幕里那一大波的海浪冲上岸边,再退,再有更大的一片,冲得更猛烈。若那时有人在,可能会被卷入海里或被撞击到岸上随处一个坐椅、建筑。我看了赶紧传了短讯给住在杏花村的朋友问候,看来天鸽的破坏力,不可小觑。尤其是靠近海边的小区,一碰到台风来临总要心惊胆跳。

我是在这杏花村生活过十几年的人,经历过一次十号风球,那是2012年,那一天,只听见那宛若由地狱无间发出的暴风,拍打着落地窗,露台上的花草早就不成样子,但不敢开门去救,雨势凄厉的扫着,望落整片大海灰蒙蒙的,像地球之末日。

这世界被接管了,大自然在那时是充满怒气的暴君,平日我们人类是王是主子,但平日安静的大自然,总会突然来一个反击,像是警告:人类的伟大渺小,并不是由人类自己决定,最后,还是要看老天爷的喜怒。

有一次八号风球,我们正由外地返港,一家三口开车顶着风,雨刷刷不走那如瀑布式的雨势,战战兢兢地到了住处,足足多花了一半的时间,最可怕的还是由停车场走到住处,三个人紧贴着,深怕那风吹走了其中一人。怕突然跌落的树干或铝窗,会伤害其中一人。那惶恐,深深留在心中。

小时候,家住台湾花莲,每年夏天总有几个台风来袭,年幼也不理天灾会有什么影响,小孩的心总关注在玩上头,最开心不用上学,一直到有一次,洪水灌到家里来了,看到熟悉的家具、床柜都浸了水,父母慌张的领着我们几个小的,什么也来不带,就出门到较高的地方,找亲戚借住,那时才看到大人眼神中的绝望,涉着水走向看不清的未来。

而那一次之后,我不再对台风警报有开心的感觉。那浮起来的在黄色污水上的我的书籍我的笔盒,我的财产,因为大自然的一次飓风全部泡汤,不再属于我,让我领略人类有多么的渺小无助。

浮在水面上我们辛辛苦苦建构的家园里的器物,大人们花了半生时间想拥有的一间栖身之所,一场风雨就把我们打回原形,大人们悲苦的彼此安慰:“平安就好,平安就好。”卑微的,像对老天爷的敬畏呢喃,也像对人生的无奈叹息,我由老辈那里看见对自然无常的恐惧。

这辈子对大自然一向充满赞叹,美丽的高山湖海,静谧的森林,卢梭的《湖滨散记》(又译《瓦尔登湖》)里的瓦尔登湖,是我对自然的向往;瑞秋・卡森那本《寂静的春天》,到现在仍是环保人士奉为圭臬的读物。更别说“看见台湾”那齐柏林镜头下蜿蜒的山河,绿色的土地带来的震撼。

可是,原来残酷的自然更令人惊心,莎士比亚的《暴风雨》、梅尔维尔《白鲸记》和康拉德那本充满暗喻的《黑暗的心》,险峻无情的海洋,毫无悲悯的自然,总在宣告人类再如何的气,都避不过一场风灾、一场地震。

《白鲸记》里那对着海洋怒吼的船长,对大自然那不可理喻、突如其来的惩罚,人类掌握不到的也难避得过的天灾,在我们状况之外的所有无常之事,我们抱怨、发怒,好像不依着我们规矩走,就是不对。可是,天地不仁,他既不慈悲其实也不严厉,他没有变,若真有变,那是人类,让地球成了一个脆弱、多病的主体。

在美国德州,四级飓风哈维登陆,而且连续五日在德州徘徊,是2005年来最强的一次,有30万户人断电,水灾泛滥,电视画面上亦是满目疮夷。当地政府不断开发湿地草原,兴公路以便城发展,在低洼的泛滥平原兴建了7000户人家。所以才有这次天灾下的悲剧。

悉尼也有暴风,天晴空万里,但屋顶塌下来、树倒、巨浪六尺高、玻璃粉碎,八号风球。有行过悉尼大桥的火车,在晴空万里下,因电缆断裂,车卡在桥上。数万户人家停电。

更别说澳门这次灾情惨重,多人死亡,许多人家园成为废墟,街道恶臭,住在高楼的人,门窗被飓风打烂,风雨直灌进来。断水断电,无电话无网络。我们以为蜗居在城之中,有坚固的楼宇,有完善的设备,比乡下安全?别傻了,当天灾来袭,人口集中的城伤亡毁损的数量,一定比乡下要惨重。

不到两天,又另一个八号风球帕卡来了。而现在,可能又有个风球要挂起。已经9月初,时序已进秋,但是,今年的台风,看来还是没有停息之意。随之而来,又有一个。

每一次天灾,不管是台风、地震、冰雹,死伤的人数不管多寡,我们说,是老天爷生气了,是大自然反扑了。是我们人类,做了太多伤害我们土地的事。污染、暖化、不停地开发,连巴西被保护的热带雨林都要被开矿,所有山海全要据为人类所有,我们未能和自然好好相处,却要自然善待我们?地球不是人类的,也是其他生存其中的动物植物的,我们分享,而非独占。这样的观点很陈旧,但还是值得保存。那些环保团体,只是提醒人类,共生共存这地球才可以不那快就被干用尽。

我走在灿烂的阳光下,那前几日的风暴好像已经离得很远,一切又回归正常,城迅速的又在它的轨道上运行。只是天空上的云朵慢慢聚集,像预告着什么,我仰头看到树叶筛下的细细的阳光,在跳舞,我先暂时享受这样的自然予我的美丽,而暂时忘却,它的另一面。那阴云靠拢那一面。

(本文原标题:敬畏自然)

还能安静做一个普通主妇吗?

时代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以前的理想主妇不过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基本就是“仪态得体,勤劳持家”这两点要求。

十年前这个理想与时俱进,开始有升级版:“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写得了代码,查得出异常,杀得了木马,翻得了厨房,开得起好车,买得起新房,斗得过二奶,打得过流氓。”“查得出异常”指查得出IT系统异常,“杀木马”指给电脑被入侵后懂得怎么解毒,信息时代嘛,这些公司中后台需要紧急处理的事已经延展到家庭,主妇出则可以在公司部门独当一面,领一份高薪,入则可以斗小三,保证婚姻美满,眼花缭乱吧?

最近有更新的更强悍的“十全女”:一个以国内年轻已婚女性白领为精准投放的热门公号,公号主持以自己的精彩人生为楷模:有儿有女,有事业,麦肯锡前合伙人,跑马拉松,还有马甲线。

在取关前,我自问,会走路,能行长途,这算人生成就吗?

《辣妈正传》剧照

更震撼的女德口号:口号其一“做妈妈就要做辣妈”,超模生完孩子后没几个月可以走维秘秀;(生完孩子后的几个月,不要说身材,我的脸都是肿的)Angelbaby生完就瘦瘦的;网红哺乳期都有马甲线……除了相貌上天差地别,伊万卡生了孩子还是商业帝国决策人;黎姿拖儿带女三个娃,照顾卧床不起的弟弟,再把公司做上市;(你呢?)英国的英雄母亲既是九个孩子的妈,还是一个基金经理……(你呢你呢?一脸黑线)

一惊一乍的新闻毕竟限于超级女人们在名人圈里行的神迹,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打击人的对育儿责任新定义――“陪伴”,你必须陪伴,精英幼儿园明确表示优先录取母亲全职在家的孩子;“陪伴”意味着数学、英语、钢琴、棒球、网球、手工,你都得样样在行――保姆不可信,隔代不可教――这种貌似堂皇的育儿理念,真真是把女人往绝路上逼!

相比之下,上厅堂下厨房基本是可努力的目标,“杀得了木马,查得了异常”可以理解为鼓励女性成为独当一面的职业妇女,而“陪伴育儿”是什么?陪伴育儿意味着女人再次退回到家庭中,以教育的名义,把女人跟孩子捆绑在一起,徒刑期远远超过婴儿期。

即便是妈妈愿意这样做,孩子呢?孩子能够忍受一个十项全能的妈妈24小时泡在一起吗?难道孩子不需要自己独立的社会生活?难道孩子不该有独立探索世界的机会?如果母亲必须十项全能,还需要社会分工干什么?还需要教师和学校干什么?一个人的私塾,这是社会倒退。

《辣妈正传》剧照

纷纭不一的理念,头头是道的说教,让你不能安安静静做一个母亲了,你的孩子也不能安安静静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学生了。我们看着别人家的超级母亲(五十年前她们叫“英雄母亲”),看着别人家的孩子,发现自己和孩子基本一无是处――“别人家的孩子”13岁读浙江大学医学院,暑假在家读完一本遗传学;“别人家的孩子”15岁科大少年班毕业,拿麦卡锡天才奖,在哈佛做终身教授,排队等诺奖……这种简单的火箭爆发式的人才观,让相信“起跑线”一说的中国家长急想撞墙。横向比较的结果你是零,你的存在价值什么都不是,你就是输在起跑线上的那一个!

对于现今海量的、越来越密集的、跨国际的、实时的、横向人生比较而制造出的焦虑感。我先怪罪新媒体和智能手机,这些都是刷屏之祸,是无良媒体为了抢读者眼球,制造流量高峰而拼命推出社会八卦的结果。

在我成长起来的1980年代,父母之间攀比孩子,其范围不会超过“厂里的同事”和“楼道里的邻居”,这两个人口非常有限的取样群,连同年级的同学数都比现在少很多。比如我们那一届高中毕业才六个班,三百多人。有限的资讯让来自外国花花世界的消息,无论是“一夜暴富”还是“天才叠出”还是“小三当街遭剥光暴打”这种热点非常罕见,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人比人的范围很小,很难想象一个坐月子的中国产妇会把自己跟维秘的超模比。“非死不可”和“朋友圈”还遥远呢,好胜的你无法和天下人去比。

但是全透明的新媒体,“非死不可”和“朋友圈”,即时手机新闻推送,打碎了名人生活和普通人之间的间隔,让新闻主要是八卦新闻以5G速度流动。社会阶层之间信息藩篱没有了,或者说阻隔信息流动的墙变成全透明,以至于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可以公之于众,都可以攀比:“三万钱撑起一个暑假”的刷屏刚刚过去,更强的是“拒绝三万块钱撑起的暑假”――“我们三岁周游28个国家,和英国首相亲切交谈。”诸如此类,这些没头没脑的新闻,瞬间在你手机上传播开来,你服不服?

360度无死角,既无常识也无上下文的攀比,人开始区分赢家和输家,要“赢在起跑线上”嘛,不赢你当然就是一个loser,非此即彼,这种两极化的价值判断没有中间地带,几乎是一个零和游戏,它缺乏一个安稳平静、不好不坏的中间过渡区。而恰恰是这个宽阔中庸的过渡区是社会和谐、岁月静好的群体心理安全岛,没有大起大落,没有一夜暴富或者一夜归零,这个过渡区显示的是一个社会大部分普通人的心安自在。

对人非赢家即loser的分类,破坏掉的正是做普通人的自信和过普通生活的尊严,输掉的是安安静静做人的底气,你必须暴富,天才必须大爆炸才算,大器晚成,大器不成,是要叫人笑话甚至鄙视的;女人在拥有金光闪闪的履历时,还要颜值高并且随时亮出肚皮展示什么线――就是要不停地证明自己的价值,随身拿出自己的过人之处来展览/显摆/炫耀,看看我没有一个死角是差的或者矮人一头的……

从何时开始我们开始这样待人接物?从何时开始我们是这样的焦虑?英文叫“ratrace”,耗子赛跑,一场漫长的无止境的比赛,抢资源,抢曝光,抢眼球,抢生意,抢滩,抢先,抢拍,抢购,抢话,抢道,抢盐……抢热钱,抢占市场,“抢占人工智能的高地从中小学生抓起”(标题见财经网的新闻,注意这一句话里两个动词,“抢”和“抓”)。

怎一个抢字了得!人生如战场啊。抢不过别人,落后了,连你孩子都会看不起你,比如前几天“知乎”上一个热点讨论,10岁的孩子看不起自己的穷父母,“奥数,围棋,滑轮成绩都好,全班考试成绩第一,口语也很棒。他说他爸妈不配有他这样的好儿子,父母没有什么钱,只开得起十几万
的日产车,全班同学都用Iphone7,就他只有儿童手表”。可见赢家输家的零和游戏是无师自通,我们怎么看待别人,我们的孩子就怎么看待我们,价值观在潜移默化中言传身教。

说起来,我自己家中还有一藤校博士,因为工作缘故他经常很焦虑,在他最焦心的时候,见到陌生人时他作自我介绍,三句话后就能孔雀开屏一样带出自己的藤母校,提到藤系里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导师占了他博士论文委员会的三分之二。他这种开屏姿态,恰恰都发生在他心情最低落,最需要鸡血鸡汤之时,炫耀的需求峰值跟个人焦虑的峰谷基本重合,所为者何?心虚呗,自信不够呗!

《大家》前几天一篇头条文章,高调宣传天才的人生之路。文中罗列长长的天才名单,名单每多一个名字,估计中国家长焦虑的内火就增加一分。能不急吗?自己不赢还不够,孩子也坐实了输在起跑线上。这种世界天才的运行名单,很像小公司创业的成功率。你见到的,浮出水面的,都是闪闪发光的,志得意满的,媒体宣传的光都聚焦在这些少数的成功者身上。媒体没有报道的默默无闻的天才人生,其实多如垫底的失败创业小公司,2015年福布斯统计,创业小公司的失败率是90%,(见福布斯2015年1月16日的文章《那10%的极少数是什么窍门成功的?》),这些聚光灯之外巨大的沉默的一群,各自组成水面下的冰山主体。

这种把目光聚焦在区区几个成功个案上的认知误区,在统计上和股市上叫“存活率偏差”:旦凡叫你看到的,在媒体中大放异彩的,在股市上增长业绩显著的创业板小公司,都是已经成功的,浮出水面的,他们不能代表那没有存活的“大多数”,他们的成功故事不能说明行业困境。

换一个更形象的比喻,就是冷笑话说的“没来的人举手”,没有活下来的公司举手。如果你看到没有人举手,就以为全出勤,这是你的认知误区。在媒体讴歌天才,让读者羡慕人家的人生之路之炫目时,最好稍微拿出全面的统计数据,美国大学的终身教授中,多少是一帆风顺,一步登天的天才,多少是普普通通坐冷板凳而乐此不疲的学究……

而作为家长,你就不能全听全信这种天才赞歌然后回到家去打孩子,你在为自家孩儿或者自己没有斑马线只有大肚腩焦虑失眠的时候,要记住你的人生焦虑是可以换来流量的,而如今流量意味着热钱。

崇拜天才和崇拜超人是一个意思,不幸的是这种崇拜是我们生活时代的主旋律。自我保护的办法是不信邪。世界之大,你若想放得下一张安静的沙发,在芸芸众生的抢与抓中,你和孩子想做一对幸福健康的母子/母女,你得屏蔽那些噪音。

治愈历史的唯一办法是抵达历史

看诺兰的《敦刻尔克》确实需要尽量好的观影条件。

这并不是一部常规的战争反思片,没有一个正义化身的主人公引导你思考,让你投入激情与回味,也没有家书、相片的亲情一刻,甚至也没有常规意义上的战友,常规意义上的敌人,以及常规意义上的血肉横飞。它也没有纠结于历史的真假对错。

准确而言,这并非一部关于历史上的某个重要时刻的回忆。

所谓回忆,必然是有回忆者的主观印象和评判的,有适合于回忆者的需求的剪裁和取舍。而《敦刻尔克》并没有谁的主观印象、评判和裁剪取舍,它也没有某一方的立场判断。

它实际上就是赤裸裸地抵达历史现场,重新发动了一场战争。

如此一来,《敦刻尔克》似乎更接近一部硬科幻的观影感受。观影者在一种类似虚拟现实的体验中感受了这场以撤退为目的的战役,并可以用上帝的视角穿插进入陆海空三军的三条时空线,在三条时空线的平行与交汇中,浸入那场战役宏大而又具体的细节当中。

《敦刻尔克》剧照

(以下可能有剧透,慎入。不过说实话,这部电影剧不剧透都不影响观看。)

陆上,一周,跟随一个英国士兵汤米逃出那片死亡海滩。

影片从一开场就毫不留情地把你抛进了一个到处是看不见的冷枪的街巷,敌人的传单乱飞,字幕一句紧似一句,音效密集,紧张的情绪瞬间包围全身。年轻的英国士兵汤米为躲避枪弹越过栅栏,然而枪弹又毫不留情地跟了上来;汤米越过法国盟友的战壕,一个法国兵对他大喊,“跑,跑,一直往前跑,不要回头”……

汤米在喊声中狂奔的那一瞬间,镜头仿佛突然拉长,越过时空,来到了那片挤满士兵的海滩。在一个难得和平而短暂的如厕中,他遇见了一个正在埋尸体的法国士兵,两个人于是搭成了逃亡二人组,一路抬担架、上军舰、军舰沉,上商船、商船沉,跳海中、海中漏油起火……这可怜的陆军士兵被水折腾得就像一个永无止境的溺水者。

空中,一小时,跟随三架英国空军喷火式战机编队“打灰机”。

这条时空线比陆军那方面“舒畅”一些,比起其他两条线来,这条线上起码有跟敌军的遭遇战,有打下敌机的小小胜利感,另外两条完全看不见敌人,只能被动挨打。

《敦刻尔克》剧照

不过,空军线的紧迫感又是最强的,这种紧迫感用三个任务来加强:其一是时间,只有短短一小时,要打八架飞机;其二是油耗,只剩50个油,而且油耗表坏了看不见油耗;其三是海上迫降,从密闭空间中逃生。

诺兰在空军这条线上采用了80岁老爷机上架设IMAX实拍的办法,所以空军线实际上是这部电影中具有影史意义的一次拍摄,其紧张感甚至比《地心引力》还要真实得多。前面提到的硬科幻的观影感受,其实最主要是从空军这条线上来的。

与空中不断成功打下灰机相比,这个小型空中编队其实又是这场战役中最孤独的一个时空线,他们其实是在战友看不见的空域与德军战机周旋,尽管先后打下5架Bf-109、两架He-111、一架斯图卡,在真实的战场上,这种战果其实无人得见。所以,他们打干最后一滴油后,还要面对战友的质疑“你们他妈的那时候在哪儿”。这恐怕也是诺兰一定要还原这次不朽空战的心理动因。

海上,一天,跟随三个平民以及他们被征用的游船月光石号一路捞人。

他们最先捞上的是一位被鱼雷炸出了炮弹后遗症的哥们,这哥们在极度恐惧中还失手打倒了无辜男孩乔治。

后来他们又捞上了水上迫降的“空军2号”。

最后他们遇上了救援商船被炸沉后掉入海中的英国士兵汤米和他那群被折磨得快疯了的逃亡伙伴们……

月光石号最终成为一条纽带,连接了三条时空线,将水上迫降的飞行员、一路逃亡永远坐不上一艘不沉的船的陆军士兵带回英国老家。

《敦刻尔克》剧照

事实上,时空的密码远远不止月光石这一艘游船。在这三条看似平行的叙事中,还散落着多处时空交错的密码。其中最有意味的一处是,那位得了炮弹后遗症的胆小鬼哥们,不仅在海上线里无意中打死了那位无辜的少年乔治,还在陆军那条线中,曾经以满员为由拒绝水中挣扎的汤米上船。那艘满载他逃生希望的小艇随后却被鱼雷打翻……

这看似该死的哥们最后问月光石号的船主道森父子,“他(乔治)没事吧”,道森父子“平静”地说“没事”。

这一句“没事”,把来源于战争的恐惧与罪恶还给了战争。它甚至比无数民船出现在茫茫海上时,更让人心潮起伏。

男孩乔治的故事后来登上报纸,了却平生夙愿。这个最不该死去的男孩,获得了他短暂生命应有的尊严。而那位“该死”的哥们,则被“放过”,没有负担地走向家乡。

战争像巨大的人性熔炉,炙烤着身处其中的那些恐惧的灵魂。然而,没有哪个个体应该经受战争的考验与洗礼,也没有哪个个体应该背负战争的创痛与后果。所有罪恶、恐惧、创痛,都应该交还给战争本身。

《敦刻尔克》就是在这一刻的“放过”当中,治愈了历史中的痛楚、悔恨、羞辱,以及无处不在的失败感,赦免了被历史恐吓的人们,也赦免了历史本身。

《一九四二》剧照

几年前,冯小刚拍了一部《一九四二》,试图还原那个地狱一般的年代。我相信小刚导演的发心,某种意义上与诺兰一样,试图抵达历史,让现在的人感受那个时空中发生的一切悲剧。然而,在那次抵达的尝试中,无人被从战争中赦免,所有的委屈与创伤,最终还是要由电影中的人物和血吞下,并用自己的一生甚至下一代的生命来慢慢消化和平复。历史依旧匍匐在地,没有得到真正的反思,也没有得到真正的解救。

我无法奢望《一九四二》变成《敦刻尔克》,因为,这样的历史或许也就是我们真实的从未被放过的历史。

三十多年前的北京,星期天只吃两顿饭

我对北京历史上有过的一日两餐有着深刻的记忆,虽然自己几乎没有赶上过北京一日两餐的历史。

这个一日两餐,可跟如今倡导减肥养生 “过午不食”毫无关系。

1985年深秋的一个礼拜天,到北京上学不久的我,与同村同宗在北京轻工业学院(今天的北京工商大学前身之一)读书的家伟大哥一起,去拜访在京工作的同村老乡。我们村当时有好几个同宗长辈在北京工作,都是念书出来的。

我吃完早饭坐车到甘家口,然后走到马神庙,找到家伟哥,他带我坐车去往复兴路一个老乡家。

到老乡家时,时间已经过十一点了,同是故乡出来的老太太没在家,带着孩子出去玩了,只有她大女儿一人在家,出生并在北京长大的大姐,回过几次老家,对老家还有印象,兼之家伟哥不是第一次上门,她很热情地跟我们问长问短,招呼我们喝茶吃水果。按乡下习俗,客人来了,赶上饭点,总是要留客代饭。但大姐一直没招呼我们吃饭,正在发育期的我年轻不经饿,但乡下人刚进城,又没有陈奂生(故乡前辈作家高晓生笔下的人物)进城的那种胆气,我也不敢问,只能忍着,喝茶,吃水果。

告别后出来,我不解地问家伟哥,怎么没饭吃。

家伟哥一拍脑袋,说,哎哟,忘了告诉你,北京人礼拜天只吃两顿饭,我们到她们家时,她们已经吃过饭了。

啊?! 那天的晚餐,则是家伟哥带我到他们学校食堂吃的。

在此之前,一直认为,一日三餐,天经地义。

故乡是鱼米之乡,历史上也有过饥馁之苦,尤其是1960年前后。这个阴影通过父祖辈对日常生活的精细管控一直伴随着我们这一代人成长的岁月。但是,即便人民公社时期仍有口粮不足之虞,在我自小的记忆中,从来都是一日三餐。遇上喜事或过年亲戚来,或者夏日白天时长,还都有吃点心一说,也就是在三餐之外,还有加餐。两餐饭,从来没有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

85年9月,我到北京上学,虽然彼时国家粮食尚不充裕――我们都带着全国粮票来北京上学的,但国家还是尽力保证了学校的伙食供应,尽管那时我们一个月只有7斤米票,20斤面票,7斤粗粮票(刚开始时只能用米票买米饭,面票买馒头花卷,粗粮只能早上买玉米糊,对于南方习惯了吃米饭的人来说,只好用面票跟北方同学兑换米票),但学校即使是礼拜天,也都是正常的一日三餐,而没有只吃两餐。

在此后不久的另一个礼拜天,家伟哥带我去拜访另一家同村同宗的老乡,那天是下午去的。叔叔是个自动化方面的工程师,娶了个北京女子,有两个女儿。我们去时,婶婶带着女儿回娘家了,只有叔叔在家。叔叔招呼我们坐下后,便开始忙碌,在厨房炖上了一锅排骨,北京说法是侉炖排骨。

叙完家常,还不到四点,叔叔收拾桌子,招呼我们吃饭。我还是楞了一下,这么早吃饭?

叔叔笑着说,北京礼拜天节假日都是一日两餐,第一顿一般在上午十点左右,第二餐在下午四点左右。你婶她们就是上午十点吃完饭回娘家的。

哦。那为什么礼拜天就吃两顿,而老家礼拜天也吃三顿?

叔叔挠挠头,说,大概几个方面的原因吧,第一,还是过去粮食供应不富裕,传下的习惯,吃两顿可以省粮食;第二,城里人礼拜天休息,早上可以睡懒觉晚起,也不用干活,消耗少,只要吃饭的时间安排好,少吃一顿,也不会饿。

哦,我恍然。故乡农村没有礼拜天,南方人又勤快,要干活就得吃饭,所以一直保持着一日三餐的习惯,哪怕顿顿都喝稀的,也要保持饮食的节奏,以与干活休息的节奏契合。

我后来与北京驻军里的老乡往来,发现驻军机关礼拜天节假日也是一日两餐。而整个北方地区,一日两餐则普遍存在,而且不只是礼拜天节假日才是。

太座是老北京,她的解释跟叔叔给我的解释有所不同。她说这是祖上的习惯,她奶奶在世时,早起总是一壶茶,一喝差不多喝到十点,喝透了,也饿了,才开始吃饭,这个点才吃了饭,中午自然就不吃了。接着喝茶,到下午三四点,肚子正好饿了,于是又吃第二顿。晚上早早歇下,就不吃了。

太座祖上是满族。满族是不是一日两餐,我不了解,太座也不知道,只知道祖上的习惯。我后来查阅文献,知道清朝的皇帝的膳食,是一日两餐的。皇帝既然是一日两餐,规矩的臣民大抵也免不了亦步亦趋,何况过去物质并没有多丰裕。

日本的图书影视作品中有“朝食”一词,我后来打问,人家说这是自古汉语而来。我有些羞惭,查资料,方知“朝食”确实是古汉语而来。因为“朝食”“哺食”就是古人一日两餐的不同说法!

关于历史上中国古人的饮食习惯,有许多文献及后来的论文可资查询,今人王学泰和许嘉璐都有作品谈过古人一日几餐的问题。秦汉以来,一日两餐三餐的习惯都或有过,但后人普遍认为,宋以后,经济繁荣,人们才从一日两餐普遍改为一日三餐。陆游《老景》诗云:

“老死知无日,天公偶见宽。

疾行逾百步,健啖每三餐。

身瘦短裁褐,发稀低作冠。

年来更小黠,不据伏波鞍。”

读古代诗文,因为没有名师指点,我到很晚才明白,我喜欢的经典的古诗十九首中那首《行行重行行》里,那句“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的意思。

“努力加餐饭”,恐怕不只是保重之意,也不只是朱自清所言的通行的慰勉他人之意,也是一种写实吧。

想来,后来清室又改为一日两餐,晚上用点心的习惯,大概是过去游牧时代的传统吧,清室又好谈“祖宗之法不可变”。

至于我后来所见所闻的北京和北方地区的一日两餐习惯,大概还是与物质匮乏和当时城市和北方地区的生活工作节奏有关。更多还是因为困苦,不值得炫耀。否则,这个习惯,不可能没几年就在城市生活中烟消云散了。

至于今人为了形塑身材,为了所谓健康,拿过佛教中的过午不食,其实于世俗之人,大抵都是胡言乱语,旁门左道。因为今人的工作节奏和精神压力,古人和旧时的佛教徒是无法想象的。

还是老老实实一日三餐吧。当然,吃的内容,可以根据营养要求来调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