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法律圈有个新鲜事引起了大家讨论:美国NBA球星乔丹委托方达律师事务所向天津体育局、第十三届全运会组委会发出了一份律师函,因认为这封律师函构成名誉侵权,中国的乔丹体育公司将美国乔丹和方达律师事务所告上了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维权费110万元。
说是个新鲜事,并非是从来没有过因为发送律师函导致纠纷的,只是选择的诉讼路径比较新鲜。因为发送律师函导致的纠纷,经常表现为不侵权之诉,很少选择侵犯名誉权的诉讼。
一、双环诉本田案的启示
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三他字第4号批复首次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确认不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2008年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明确了此类案件。这些年来,也有数起案件起诉到法院,不乏有案件得到法院的支持,比如影响比较大的双环汽车起诉本田汽车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的案件。
2003年9月,本田连续八次向双环汽车发送警告信,称双环汽车生产的SUV“来宝S-RV”侵犯了本田C-RV的外观设计专利。本田分别在2003年9月及2004年1月向双环汽车经销商致函,称来宝S-RV侵害了本田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要求经销商停止销售来宝S-RV,并表示保留提起诉讼的权利。2003年10月,双环汽车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外观设计专利权侵害不成立。之后,本田汽车起诉双环侵犯专利权,两案合并审理。在诉讼过程中,双环汽车增加了诉讼请求,认为本田汽车构成不正当竞争和侵犯名誉权。本案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最后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最终的判决。
这个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其中,法院判决对三个核心问题的认定对乔丹的案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这三个核心问题是:1、确认不侵权的责任承担问题;2、发送律师函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3、发送律师函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
对于这三个问题,法院是这样认定的:
1、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不构成侵权的,首先法院判决作出不侵权的认定,其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损失(包括合理维权费用);
2、关于发送律师函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这份判决把发送律师函的行为以双方进入司法程序的日期为界,分为两 个阶段,认为:第一阶段本田汽车向双环汽车及其经销商发送律师函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第二阶段扩大了律师函发送的范围,并且没有写明双方诉讼情况,律师函的内容不明确,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3、在这份判决中,法院并没有审理律师函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而是审理了原告提供的媒体报道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这些报道包括《双环来宝涉嫌抄袭本田CR-V》、《本田状告双环来宝侵权》、《来宝S-RV仿照了本田CR-V》等,最后法院认为这些媒体报道在转述本田株式会社观点时,明确指出所述内容为本田株式会社人员接受采访时发表的言论,没有侮辱、诽谤的内容,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双环诉本田的案件对于被指侵权人或者被指侵权人的代理商、销售商收到律师函之后可以采取哪些诉讼解决方式,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被确认不侵权后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范围如何界定,什么时候构成不正当竞争,是否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等,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可惜的是,对于律师函本身是否侵犯名誉权,不知道是原告双环汽车没有提出来还是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这个问题不用审理,没有在判决中论述。对此,本文下面着重论述。
二、直面:律师函与侵犯名誉权
(一)侵犯名誉权认定的要点
打蛇打七寸,我们在讨论一个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抓住要点。因为本案是已经走上诉讼程序的案件,本文不再在学理上去探讨侵权的要件说等学说,主要从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出发来探讨这一问题。
1、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七规定:“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当然,除了以上法律规定,其他法律、司法解释也对名誉权有相关规定,比如我国《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等,但是就现行有效并且含有一定裁量规则的法律规定而言,以上三条规定是法院常常适用的。
从以上法律规定来看,有两个关键词不断出现,这两个关键词就是:侮辱、诽谤。
2、侵犯名誉权关键词
一个侵犯名誉权的案子到了法院之后,法官经常会让原告解释清楚:哪些部分是侮辱部分,哪些部分是诽谤部分。之所以如此审理,是因为侮辱、诽谤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关键。那么,什么叫侮辱,什么叫诽谤呢?
关于侮辱、诽谤的概念,法律并没有给出法律上的定义,我们需要从这两个词本身的含义出发去研究。
根据《新华字典》的解释,侮,欺负、轻慢;辱,使受到羞耻;侮辱,就是:轻辱羞耻。 诽,捏造事实,说别人坏话;谤,恶意攻击别人,说别人坏话;诽谤,就是:无中生有,说别人坏话,毁人名誉。说的直白一些,我们可以认为:侮辱就是通过语言、动作让别人感到羞耻,比如当众说很多骂人的话贬低对方人格,当众撕扯衣服使其裸露等;诽谤就是通过说一些无中生有的话,杜撰一些事情,让很多人知道,使他人误会、看不起被诽谤的人。侮辱和诽谤有的时候是结合在一起的,比如骂人的时候杜撰很多没有的事实,既会构成侮辱,也会构成诽谤。
(二)律师函是个什么东西
律师函是一种律师用的法律文书。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给特定的人发送律师函。律师函的目的,一来告 知对方发生了什么事情,比如对方的某些行为构成了侵权;二来告知对方应如何做,否则会产生什么后果,即有警告之意,比如告知对方必须停止侵权、主动协商,否则将起诉到法院等。
律师函没有统一的格式,每一个律师事务所甚至每一位律师行文的格式都可能不一样,但内容上大概包括这么四个部分:
第一,说明接受哪一位当事人的委托;
第二,说明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即对事实进行概括;
第三,法律分析,即法律规定、权
利义务,法律责任;
第四,要求与后果,即要求对方做出或者不做出什么行为,及其要承担的后果。
这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和第四部分一般不会出现侮辱和诽谤的问题,关键是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是否会出现侮辱或者诽谤呢?
(三)律师函中可能会有侮辱、诽谤的内容吗?
1、律师函中可能出现侮辱的成分吗?
律师函中出现侮辱他人的可能性是极低极低的。律师函是律师的法律文书,虽然没有固定的格式,但是律师起草法律文书需要用法律思维和法言法语,一般很难出现侮辱人的话语。另外,律师事务所对于出具的律师函都会 有一定的审批机制,对于明显带有侮辱他人字眼的律师函,很难从律师事务所流出去。之所以说可能性极低极低,而没有说绝对不会出现,是因为世事百态,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或许某位律师法律素养不够,情绪偏执,该所又缺乏对律师函的审批机制,可能会出现某种“骂娘”的律师函。不过,笔者执业多年,不但没有见过这种律师函,都没有听说发生过。所以,只是一种理论推测。
2、律师函中可能会出现诽谤的成分吗?
首先,律师函中的第二部分可能会出现不实情况。
律师函是律师通过一方当事人的介绍和提供的证据对事实进行的认识和概括,这跟法官不一样,法官是听双方当事人各自陈述事实之后,根据证据判定法律事实(不是客观事实)是什么。即使如此,法官还可能判定事实失误,何况律师是根据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证据来概括事实呢?所以,律师函中的第二部分出现与客观事实不完全相符的情况是会出现的。
其次,律师函中的事实部分不真实与捏造事实不同。
律师在撰写律师函的时候,一方面需要听委托人的陈述,另外一方面也要核实相关的证据。律师函的事实部分或许与客观事实不是完全相同,但是一般也不是捏造,而是在既有证据和委托人陈述的基础上,经过律师的专业法律判断,概括出来的,一般不属于捏造。
退一步说,如果律师根据委托人陈述和既有证据概括的事实,确实与客观事实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产生的责任并非律师事务所或者具体律师的责任,律师仅仅是受托人,责任还是应该由委托人来承担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律师存在明知并参与了捏造事实的行为。
再次,律师函中的事实部分一般不会出现“说别人坏话”或者“恶意攻击别人”。
一般情况下,律师函中的事实部分是对事实进行概括,而非对特定人的品质、人格进行评定,即“对事不对人”。严谨的律师函都非常注意用词用语,在能够肯定的地方会非常肯定某一事实,比如委托人拥有某项权利,在推论的时候会用“经合理推理”等字眼,注意对事实的概括,而非指向当事人的私德。诽谤虽然也会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但是最终还是会指向他人的品德、人格、隐私等与人格评价有关的东西。
当然,有一般就可能存在特殊,如果出现了特殊情况,就如同上面所说的律师函中是否有侮辱成分一样,也可能会出现捏造事实、直指私德、破坏名誉的事实陈述、概括。只是这种情况在受过专业训练的律师中比较罕见罢了。
最后,律师函的法律分析部分很难构成诽谤。
律师函的法律分析部分是律师在前面事实陈述、概括之后进行的法律分析,该部分所使用的语言和逻辑一般是法律语言和法律逻辑,表达的是律师对具体的事情在法律上的看法。或许某一位律师的观点与众不同,但是他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这一部分一般不会有对事实的陈述和概括,也自然不会有对事实的捏造,也构不成诽谤。或许会有人认为某律师函在法律分析部分违反了法律规定甚至法律常识,但是对于很多法律问题而言,有很多种观点,不好说谁对谁错。即使是律师函上写错了,也只能说明律师业务不精、水平不行,但是不能说属于诽谤。在乔丹案中,律师函对于前面案件的概括,其实不属于法律分析部分,而是属于事实部分。事实部分如果没有大是大非的问题,只是对个别词语的理解产生争论,本文也不认为会构成诽谤。
(四)如何认定“有一定影响”
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除了构成侮辱、诽谤之后,还要有一定影响。即:如果在一个私密的空间里辱骂他人,不会构成侵犯名誉权,因为不会造成被骂的人名誉降低;诽谤,更是要把无中生有的话传播给很多的人,才能造成被侵权人名誉权的贬损。而律师函有一个特点:律师函一般是发给特定人的。
发送律师函往往有特定的范围,比如直接侵权人、帮助侵权人,或者销售侵权产品构成侵权的人等等,这个特定的人往往与被指侵权行为有关系。这种发给特定人的律师函,可能会给他人带来商业上的不利,但是不应该认为产生了“一定影响”,因为没有扩散出去。
当然,也有一种情况,即没有合理理由扩大发送律师函的范围,即把律师函发送给不构成侵权或帮助侵权的人,发送数量很大,在某个范围内造成了影响。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会认为有一定影响。
综上,本文认为:要构成侵犯名誉权,简单的说一般要满足“侮辱、诽谤+一定影响”的构成要件。而律师函因为其本身的特点,一般难以构成侵犯名誉权。关于乔丹案走向如何,我们且拭目以待。
(作者:赵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志能否注册为商标
特殊标识与商标有很多不同之处,比如:1、商标主要用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用来区别不同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主要是为了私利,特殊标识用在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主要是为了公益;2、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特殊标识保护期限为4年;3、商标到期的,商标注册人提出申请可以续展,理论上讲商标可以一直续展下去,特殊标识到期后是否能够续展,需要工商总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等等。特殊标识与商标又有很多相同之处,比如:1、特殊标识与商标都可以由文字、图形及其组合构成;2、得到授权之后都有权阻止他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使用,等等。
特殊标识与商标的特殊之处,决定了特殊标识和商标的授权与保护要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特殊标识与商标的相同之处,决定了特殊标识与商标之间在某些情况下会产生冲突,比如:某一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已经是商标(或者特殊标识),能否作为特殊标识(或者商标)得到注册呢?
对此,在立法的时候已经进行了规定。我国《特殊标识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已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已获得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请求宣告特殊标识登记无效”,如果注册商标被申请为特殊标识,商标注册人可以依据该规定请求宣告特殊标识登记无效。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如果特殊标识被申请商标注册,特殊标识登记人可以提出商标异议或者申请商标无效。
以上所说的是尚在保护期的特殊标识和商标之间冲突的问题,已经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识,能注册为商标吗?
首先,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识不是我国法律保护的特殊标识。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但是,根据我国《特殊标识管理条例》的规定,没有保护未核准登记的特殊标识和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识。所以,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识,不属于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先权利”,不适用该条的规定。
其次,考虑到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识曾经被使用的事实,重点考虑把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识注册为商标是否“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会的”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识在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曾经使用,往往当时在其使用的领域内影响很大,这种影响不会因为特殊标识过了保护期就会消失,只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小。如果把虽然过了保护期,但是依然在某领域影响较大的特殊标识注册在该特殊领域的商品上,会让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这种情况下不符合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不应被注册和使用。
比如,“福娃”作为特殊标识曾经登记在体育活动中,而且影响巨大。即使过期之后,如果在体育用品上注册、使用“福娃”商标,依然可能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以为与奥运会有某种关系。
不过,这种影响只限于特殊标识登记的特殊领域,不应不适当的扩展到其他的领域。
再次,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识申请注册商标,一般不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该条规定的是标志本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并非指的是特定的人使用该标志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
我国《特殊标识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了“有害于社会善良习俗和公共秩序的”等情况下的,不予注册。该规定虽然与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文字表述不同,但是意思上基本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如果存在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标识也无法登记为特殊标识,既然被登记为特殊标识,自然一般不会存在违反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情况。
最后,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识注册为商标需要满足我国《商标法》其他条款规定的要求。
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识申请注册为商标,除了需要满足以上说到的法律规定外,还要满足我国《商标法》其他条款的规定。比如,在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存在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不得注册;没有显著性的,不得注册,等等。
文/ 赵虎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中国游客在剑桥追寻诗和远方
不久前看到国内报道:中国游客挤爆剑桥、牛津等英国著名学府。检索发现,中文消息的来源,是综合翻译了两家英国报纸的报道。原文并没有单独针对中国游客提出批评,但是一经中国自媒体的大量转载和传播,把“中国游客塞满英国”跟“剑桥人大喊受不了”联系在一起,给人感觉发生了恐怖的 “占领”事件,似乎中国游客又招来了非议。
情况究竟怎么样呢?
带着好奇心,我在周末去了一趟剑桥。
走出剑桥火车站,就能发现零星的中国游客。步行前往剑桥,一路上遇到了越来越多的同胞,听到了天南海北的中国口音。
时近中午,原本狭窄的人行道变得更加拥挤了。路边出现的中餐馆引发了一个中国游客的欢呼。我理解这是乡愁的爆发:身处以暗黑料理著称的英国,中餐是抚慰中国人灵魂的不二选择。
剑桥有大大小小几十个学院,也有不错的博物^和田园风光,中国游客的兴趣点在哪里?我追随观光客的脚步,大致捕捉到他们的喜好清单:
银街。路边有旅游指示牌和卖热狗的摊位,是游客上下船的起点。站在桥上有很好的视野可以看到著名的数学桥,非常适合歇脚和碰头,因此成了游人扎堆的地方。
剑河撑篙。剑河包围着大学城,河边散布着几处乘船点。40分钟15镑,或者1小时18镑。乘客坐上平底船,一边畅游剑河,一边听撑篙的船夫讲述剑桥故事,成为剑桥一景。有些拐弯拥挤的水域发生了堵塞,犹如碰碰车。网上“游船挤爆剑河”的照片即取景于此。从一个记者的观点,应该是取景的角度问题。坐船的中国游客很多,粗略统计,大约占了全部乘客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也还正常。
我查到《卫报》报道的评论区,并没有看到留言专门指责中国游客堵塞剑河,而是批评游船拉客骚扰了游客和行人。游船有不同公司经营,竞争激烈,目前剑桥也加强了监管。
三一学院。门前的一棵苹果树引吸了很多游客围观拍照。据说这是当年牛顿冥想、被苹果砸中的那棵树。再一问,又被告知只是当年那棵树的后代之一。这是惯常的宣传伎俩,并无人当真。中国游客说笑着散去。
国王学院。午后大批的中国游客集合到国王学院门前的广场。国王学院有一座很有特色的教堂,穹顶高达24米,支撑跨度12米,令英国人骄傲的是,这种高难度的建筑完成于1515年。不过最吸引中国人的,却是教堂不远处的一块石头,那上面刻着中国诗人徐志摩《再别康桥》的著名诗句。
向路边卖纪念品的商贩打听,起初担心英国人不熟悉徐志摩,刚开口说“请问,有一位中国诗人,为了纪念他……”
“你是找那块石头吧”,不待我们说完,商贩就热情地指给我们国王学院的后门,并开玩笑说,“如果你告诉门卫,那个诗人是你的叔叔,没准他会免费放你进去。”
免费当然是不可能的。剑桥很多学院都是收费参观的。据说发现中国游客不愿意花钱去参观教堂,国王学院就把这块石头圈进了收费区域。
我遇到一个青岛来的家庭,丈夫和妻子正在商量花9镑门票钱看一块石头值不值?这也是我的疑问。
“合人民币80多块呢。”妻子说。
丈夫有些不甘心,“来都来了。”
妻子说:“你知道徐志摩是谁吗?!”
“不就是诗人吗!飞机失事完蛋的那个。”
“不要乱讲。”妻子表示质疑。
丈夫掏出手机上网查,然后兴奋地回应,“就是飞机摔死的嘛!很惨的一个人。”
最后,他们决定不花9镑去看那个很惨的诗人。我觉得他们很明智。
进入国王学院,遇到的中国游客都在相互打听:徐志摩的石头在哪里?
石头潜伏在通往后门的小路边,看上去很普通,上面刻着两行诗,还是钢笔字体,也没署名。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徐志摩的这几句诗传播甚广,在中国人心目中留下了剑桥很浪漫的印象。中国游客追捧剑河撑篙的原因,也是因为《再别康桥》写过“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中国游客在石头前拍照,也并没有表现得特别狂热。毕竟徐志摩是过去年代的诗人,诗歌只是小众文化。
“为什么徐志摩这么有名?”一位女士问她的同伴。
“就是比较有才华,” 同伴想了一会儿补充说,“还有他跟陆小曼的事情。”
私生活和情诗都是很好的传播话题,徐志摩的石头印证了这点。
有个游客告诉我,“剑桥用中文刻石头,代表了对于中国人的尊敬和认可。”
剑桥大学培养了近百名诺贝尔得主、十几位英国首相、许多国家总统。徐志摩并非剑桥的著名人物。他不是剑桥的正式生,只在1922年在剑桥游学不足一年,按照他的话,就是“每天忙着散步、划船、骑自转车、抽烟、闲谈、吃五点钟茶、尝油烤饼、看闲书”。跟今天的观光客正在做的事情没什么二致。
在庄重的国王学院,有这么一块刻着中国字的石头有点儿奇怪,它似乎专门为满足中国人的自尊心和好奇心而特意设立。
我检索到钱江在线2012年10月23日的一则报道,采访了访问杭州的剑桥教授麦克法兰。正是麦克法兰促成在剑桥为徐志摩立碑石,而原因“主要考虑到可以吸引中国游客,可以给学校赚点钱”。我觉得英国人很聪明。
我在剑桥住了一晚。第二天是个星期天,游客比第一天还多。此时已是八月中旬,暑期临近结束。中国游客中,一个最大的构成部分是游学营。
街上到处是排队游览的中国孩子。他们穿着不同的队服,口音五花八门。因此可以判定来自不同的教育机构以及祖国各地。
菲茨威廉博物馆门口,我遇到一队内蒙古来的游学营,学生们盘腿坐在门前的地上填写“英国夏令营问卷调查”。这是有中国特色的场景。因为带队老师站在一旁,我看到大部分学生都在“满意”一栏打勾。
我跟一名坐在台阶上的带队老师聊了聊。他告诉我,他们学校跟旅行社合作,组织100多个初一初二的学生,一半时间学习,一半时间游玩,住在当地人家里进行“浸入式”游学。行程两周。
夏令营的费用几何?老师不愿意讲,说“我不太清楚哎”。
据我所知,旅行社和学校合作搞游学营,会提供几个免费名额,学校也会以此作为老师的福利。我从学生那了解到,两周的游学费用是3万多元。
这基本是目前海外游学营的行情。在一家商铺前,我遇到一个海南来的小学生,他参加的18天游学团也是3万多元。
组织游学团的机构五花八门,既有学校和教育中介机构,也有旅游公司,还有家长自发组织。
西安的一个教育机构的负责人程梅艺告诉我,今年一个现象是,“由社群自发组织的游学团特别多”,她说,“因为出国的人多了,信息对称了,很多朋友圈里的妈妈也会自己组团去英国和美国游学。”
花钱让孩子来到剑桥或者牛津,以及美国的常春藤大学去游学,中国家长的目的显然不只是泛舟河上和咏诵情诗。
一名送孩子参加了游学夏令营的家长说,这是为了让孩子了解国外的生活,为将来到国外读书和生活预热铺路。
中国家长显然是更具责任心的家长,都喜欢寓教于乐。剑桥著名的“虫子吃时间”――寓意时间一去不回――的装置艺术前,一个妈妈教育儿子:“一定要珍惜时间好好用功。”
这些画面也许会植入孩子的心里,当他们返回竞争激烈的中国,想偷懒或者玩手游的时候,这只啃噬时间的虫子会时刻在眼前晃动,折磨他们的良心。
整体上,中国游客比过去表现文明。看来“文明出国游”的宣传正在深入人心。来剑桥的也不是购物团,因此没有出现排队扫货的壮观场景。有孩子的地方少不了吵闹,但这是天性而非粗鲁,人们并不介意。我倒觉得中国孩子过于乖巧和沉默,也许家长付出的不菲金钱以及对未来学业的期望,让旅行变得压力重重。
两天的时间,我大致得出结论:游剑桥的中国人的确很多,但还不足以“占领”剑桥及英国。只是亚洲人的长相比较显眼,有组织的游学团加深了中国人蜂拥而至的印象。
翻看卫报原始报道的评论区发现,并没有人指责中国游客“侵略”英国。一个读者留言,我在剑桥住了四十年,并没有遇到很离谱的游客。还有人留言,假期只是几个景点人比较多,只要注意避开就行了。
一个读者说,现在是欧洲的假期,除了中国人,还有大量的西班牙人、俄罗斯人、意大利人、法国人。简言之,欧洲各大景区人满为患,都是一个德行。
英国卫报的报道也是客观的。但是一经各路自媒体的传播,造成了中国游客饱受非议的错觉,就脱离了实际。
事实上,剑桥以及英国很欢迎中国游客。我遇到的英国人都很热情。现在就连剑桥古老的撑篙活动也有了中文解说。这很像八十年代初日本经济崛起的时候,世界各地的机场和景点开始出现日文解说,现在则是中文。
可以看到,中国的消费力量十分强劲,这股力量正在改变很多地方,并且已经影响了世界。
另一方面,中国优质的教育资源还很稀缺,存在着过度竞争的问题,空气污染等问题也很严重,中国人也有“名校情结”。在具备了经济实力之后,一些家长把孩子的教育都转向了海外,希望学成回国之后,在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占据优势位置。
但是来自教育机构的提醒说,有些家长送孩子参加游学营有些盲目。前述西安的教育机构的程梅艺女士说,有些游学团其实只是旅游团,“有的只是走马观花,这是把双刃剑,如果体验不好,可能会影响孩子对游学的感受。”
临近傍晚,中国游客喜欢攀登教堂的塔顶,作为“结束美好行程”的收尾。在各国游客的留言簿中,我发现了许多中国游客的留言,其他国家的游客大多赞美美丽的景色,中国游客的留言却流露出对未来的期许。
一个中国游客写道:国强民富。
另一个写道:平安健康!宝宝努力学习可以来剑桥读书!
登塔望远,剑桥尽收眼底。站在高处会对未来产生很多遐想。中国家长给子女的未来规划了一个远景,这些家长大部分都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成长,他们始终认为,读书可以改变命运,这形成了一种社会共识。中国孩子从小就被灌输为未来做好准备,去接受挑战。过去几十年,正是这股拼搏的力量改变了中国。
提醒下,中国的十一黄金周就要到了,那才叫人山人海。相比之下,游学营只是毛毛雨。请提早做好准备。
注:本文配图均为作者拍摄并提供。
被美化的兄郑被消费的人性
很久没有这种直观的观影感受了,看了《东京兄帧罚从电影一开始直到完结后几个小时,我的胃都在翻滚。这既是生理性的对电影里面各种吃与呕吐的呼应,也是心理性的对兄值难挂值母型身受。
有一种生物,几乎什么都吃,只是不吃同类(极端情况下也吃),它叫人类;另一种生物,除了人类,什么都不吃,如果不吃人它会饿死,它叫“兄帧薄―Ghoul,译为“食尸鬼”并不准确,因为它已经进化成更爱吃新鲜活人甚至互食。
如果要你选择,你站在哪一边?答案当然是不假思索就能答出的,我们人类好不容易爬到食物链的最顶端,不可能反过来成为猎物,让人类成为它物的食物这一想法,具有先天的不正确。
但《东京兄帧肪褪翘粽秸庵帧安徽确”,以前不理解为什么一部关于吃人怪兽的漫画能够成为日中两地的青少年间的畅销书――看了电影方才明白,它不是因为血腥暴力,它的禁忌性在于:它颠覆了人类统治地球的道德正确性、所谓“道统”,继而也在青少年当中颠覆着成人社会的“道统”,漫画甚至搭建了庞大的兄止叵低,呼应的不外是人类社会的潜规则。
看了这部电影的年轻人,自然会问:为何成人世界的弱肉强食是正当的?为什么在地位、尊严上吞噬着比自己弱的阶级的人被誉为胜利者?而《东京兄帧防锍匀说兄种徊还赤裸演绎了这一丛林规则,就要被人类猎杀?更何况,强有力的兄稚比耍弱无能的兄旨褡陨闭叩氖体为生,但被猎杀的往往是后者,这公平吗?
当然,这些问题也真是只有年轻人、小孩会问。一个中年人看《东京兄帧罚会对里面那些循环的吃和被吃会心一笑,似乎这是一个已经无需解释的寓言。而正是这种“会心”令人毛骨悚然。
《东京兄帧返那擅钤谟冢它的主角本来是一个人,内向善良的大学生金木研,因为一次差点被兄殖缘舻脑蓟幔被移植了兄值哪谠啵因而变成半人半兄郑他在这两种不相容的种属之间的挣扎便成了本片最大的张力。金木研一开始完全不能接受自己的兄只,宁愿饿死都不吃“同类”――人;可是悲哀的是,他已经不再是人的同类了,只有兄执蠹彝ピ敢饨幽伤。
20区的兄挚Х裙菹肓艘桓隹闪的办法,去解决金木研们的道德困境――原来不只他这种半人半兄钟姓庵掷Ь常不少善良的兄忠灿姓庋的问题,比如说同样耽读人类小说的小女孩笛口雏实。这办法就是去自杀胜地捡拾自杀者的尸体,好像那样就不构成杀人的罪责。
但在人类的角度看来,食自杀者和古代人易子而食都是一样的伪善。无论兄侄嗝次屈自我,忍饥挨饿,甚至为了与人和平共处强迫自己吞咽正常食物(哪怕事后呕吐大作),兄志褪兄郑它的宿命是彻底的悲剧:那就是它们最卑贱的求生手段也注定是背德的,既然这样,还不如与人为敌,放口大噬来得畅快。
这一切非常聊斋,尤其是鬼的困境和人的强暴这方面,聂小倩、席方平她们,在人间被忘恩负义,在鬼界受尽欺凌,她们就是弱势的兄帧H怂湮饭恚却知道鬼的软肋,知道鬼终不如人。《东京兄帧分幸捕啻纬鱿值缡忧逄附谀坷镏鞒秩嗣且兄值氖澄锝忌开玩笑的片段,人们畅谈兄肿炖锔髦置朗扯蓟岫癯簦另一个镜头就是不愿意吃人的金木研饥饿呕吐的可怜样。
饰演金木研的洼田正孝的演出很卖力、慢慢自虐出美感了(苍井优则是另一种惊艳),相比之下人类方面两个兄炙巡楣俚纳瓒ǚ浅S字煽尚Γ令人完全出戏。兄值睦Ь沉钏们获得悲剧角色的严肃和深沉,人类角色则开口闭口为了正义云云,反而像自打鸡血一样没有说服力,这有意无意的反讽更是挑战着观众的自觉道德站队。
兄质切哪В上半部电影比下半部更好看是因为前者是金木研独力与自己的心魔斗争,是心理片,后者是与人类斗争的闹剧。搜查官使用的武器,名为“昆克”,取自被杀的兄稚砩系墓セ餍灾体“素子”,以毒攻毒,是心魔外化的隐喻,可是被拍得像七十年代特摄片一样简陋,观众也就难以想象兄直蛔约呵兹艘盘骞セ魇钡谋哀了。
比之岩明均《寄生兽》、浦泽直树《怪物》、谏山创《进击的巨人》等相似题材的异族相虐/自虐漫画的严肃,《东京兄帧芬“谠诟缣嘏枷窬缬虢忌片之间,太多的“美型恶役”模糊了可供深入的伦理深渊,归根到底是流行文化的一种消费行为。卡夫卡《变形记》作为潜文本存在,在某些瞬间闪现(比如金木研差点吃掉自己唯一的人类朋友之时突然自觉的悲哀),但我想不会有人在意。
相对于漫画,电影也存在美化兄值那阆颍少谈兄殖匀耸钡牟斜,多谈兄值奈弈魏驮馐艿谋ǜ础―这一点,无论如何都不能不让我想起日本战后的某些反战文艺的倾向,就是把日本描绘为战争受害者的同时避而不谈它作为施害者的一面。到电影结尾,基本上只剩下咖啡馆里一群善良、俊美的好兄至恕
兄值恼踉和自欺,人类的恐惧和麻木……这些都大有可以挖掘的地方,可惜电影版《东京兄帧范济挥猩钔冢和《银魂》等许多改编漫画的电影一样,到后来都沦为Cosplay,这也是流行文化的一种自我萎缩和自我退护。也罢,如果整个社会都是克尔凯戈尔一样深刻的人,那也颇恐怖的。
今天还需要读安妮宝贝吗
大概是在2000年左右,安妮宝贝――一个小女孩式的笔名开始流行。同时期流行的,大概还有村上春树和米兰・昆德拉。今天看来,他们或许对应着不同的精神层面,村上有精巧的故事和落寞的虚无,昆德拉有智慧的反讽和深刻的洞察,安妮宝贝,这位来自浙江宁波的女性,有着那个时代中国文学少有的语言和情绪。他们共同构成了千年之交的中国文化图景,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读者,分流着人群,当然,即使在最宽泛的意义上,这些读者和人群也以都市青年居多。
我最早读到的是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大三,激动不已,他直接影响了我的思考方式,尤其是对媚俗的反思和批判,使得我思维中的智性被激发,自此以来一直保持着对世界的辩证态度,那是2002年左右。
2003年我才读到村上的《海边的卡夫卡》,当时惊为天人,并断言:此君当获诺奖。虽然后来村上与诺奖变成了一个赌盘上的玩笑,但那初读时的惊艳还一直伴随着我,他以情爱的方式来处理历史和心理症候也一直是我赞叹之所在。
读安妮宝贝最晚,2009年我在人大任教,教中国当代文学史,需要给学生讲解当代文学作品,我对那些千篇一律的文学史教材里面的作品很不满意,自己遴选了一批,其中,就有安妮宝贝的《告别薇安》。
我记得我将讲解这篇作品的任务随机分给了一个出生于1990年的女大学生,没有想到的是,她声情并茂地在讲台上讲了近30分钟。看得出来,她就是安妮宝贝的忠实读者,这个读者一直以匿名的方式存在但又支撑着中国的图书阅读市场,当这个匿名者以具体的方式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还是有些愕然,虽然我对所谓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之间的分野一直嗤之以鼻,但是当我的学生以青春的热情来阅读并解读安妮宝贝的时候,我意识到这不仅仅是因为流行的影响,而是有着一种内在的热情。或者说,在流行的背后,一定是有某种精神性的东西在起作用,它推促那些匿名的读者行使自己的主动权,在教材和课本之外寻求精神的慰藉或者开启。这一次,不过是选择了安妮宝贝。
我的这个学生,后来以安妮宝贝为毕业论文,完成了本硕阶段的学业,并顺利地在北京的一家中学谋得了教职。对于她以及更多的读者来说,困惑之处也许在于,如果不是我的一时冲动,也许永远没有机会在学业的阶段来讲述一位她们热爱但又似乎不能公之于众的作家。
二
这或许也是我的困惑。我读《告别薇安》是在一个晚上,我得承认我被这个故事吸引了,浓郁的情绪,简笔画的人物,强烈的戏剧性,还有分寸感极好的语言。这似乎是所谓流行文学的标配,我们在30年代的张恨水、80年代的琼瑶身上似乎也能看到这些元素。但很显然,读安妮宝贝的不安要远远大于前者,这种不安让我觉得惊讶,作为一个职业的批评家和小说读者,似乎不能随便被一个作品扰乱理智,尤其这个作家还被认为并非在传统的文学谱系之内。但我相信被其扰乱理智的人并非我一个,比如郜元宝先生,在2010年左右,他连续撰文,标举安妮。
其中一篇文章的标题尤其有意思――《向坚持严肃文学的朋友介绍安妮宝贝》:
倘没有生命体验的连续性作为实底,文字的畅达或故事的连续性就不可原谅,因为那只会变成多余和造作。与其这样,宁可选择断裂与破损。把笔大胆地交给偶然,而将熟悉的所谓必然逻辑弃置一旁,用断裂和破损的形式直接说出邂逅偶然的感触,这,几乎可以说是安妮屡试不爽的一点写作诀窍。
她没有太多因袭的重担,没有俯仰鼻息的胆怯和投机,所以她轻易拆毁了别人辛苦持守的无谓的界限。我想,这是需要一点张爱玲所谓“双手推开生死路”的蛮横之气的。
我当然赞同郜元宝的精准判断,但同时又觉得安妮宝贝的作品不能仅仅从写作学和文学史谱系上去考究。她的那些读者,其实并没有郜老师这样专业学者的知识谱系,他们对于安妮的阅读更接近原始状态,一种情感对另外一种情感的唤醒、同理和共鸣。她们在彼此的故事里找到自己,并将时代的情绪和生命的经验,带入到对故事的阅读和想象中去。
因此,对我来说,这种不安恰好就是安妮宝贝作品所带来的撼动,它并不能完全归约于文学的层面。
在安妮宝贝的作品中,一直有两个重要的气息,一个是疏离,一个是无力。安妮笔下的那些男女主角,基本上都是大都市的白领精英,他们有很不错的收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同时也有足够的能够与世俗生活打成一片的情商和智商。但有意思的是,这些人物似乎都和周围的环境保持着一种若有若无的疏离,他们有一种倦怠感,内心有巨大的黑洞而无法满足,这种满足不关乎物质的丰饶饶,而更关乎精神的内在――在安妮宝贝的作品中,往往用“爱”来指称这一精神内在。与此同时,在追求“爱”的道路上,他们又总是不由自主地算计、怨怼、退缩,最后,伤痕累累而无法收拾,要么以戏剧性的决绝姿态终结人生,要么以一种解脱的心境获得新生,无可无不可地继续生活下去。
在安妮的故事和人物中,有一种深深的厌倦和无力感,个体已经不能成为一个新的主体――新的主体往往是在启蒙的宏愿和对世界的改造中获得其主体性和存在价值。而安妮笔下的人物,苦苦寻求的,全部加起来,也不过是卑微的存在感,“价值”已经被搁置在遥远的他处,不但寻觅不得,而是这寻觅的意愿,也全部归于无。
安妮宝贝或许以为这是人世间的常态,所以发愿以一种恒长的笔触来书写和记录。但吊诡的是,只有通过时代这一装置的发酵,她的人物和故事才得以被普遍化。
我的意思是,中国的千年之交,恰好是这样一个疏离和无力的年代,在这个时代氛围下经历成长的青年人,也正是在存在主义式的情绪中展开对世界和自我的认知。不过稍微反讽的是,在时代的表层,却是热闹和喧嚣的“进行曲”式的氛围,那些陷入无物之阵的青年――我也是其中一员――并不能在这种进行曲里找到共鸣,他们把目光投向安妮宝贝,投向昆德拉,投向村上春树,同时还有漫画、cosplay、更小众的音乐和绘画。安妮的作品,正是在这样的图景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不可替代,独特且风格凛然。
三
一晃十几年就过去了。艾略特在《荒原》中感叹的“来不及了,来不及了”在当下变得如此地可触可感。时间是奇怪之物,在数字的变化中隐含着历史、经验和审美的变迁。城头变换大王旗,眼见着起高楼,眼见它楼塌了。在1990年代登上舞台的很多作家,比如卫慧、比如棉棉,都陆续从读者的视野中消失。而安妮宝贝,却在2013年宣布改名庆山。这一举动似乎意味深长。从一个孩童式的笔名到一个充满了佛性的笔名,里面有隐约的精神蜕变。
其实从《春宴》和《眠空》里面我们已经有所察觉,此安妮宝贝的一部分人格已经死去,她在一个旧的躯壳下开始重生,《春宴》或许还有旧日带血带肉的痕迹,但《眠空》已经有了全然的新意,戏剧性被散文化,片断代替了虚构的故事,而更真实的生命体验,如暗流涌动。因此改名庆山,不过是一个形式上的仪式,借助这一仪式,庆山试图在重新回到一个更真实的本我――名实相符,是为了更恰切的存在。她更加彻底地回到一种疏离的状态,也和时代的主流更加背道而驰。
那对读者来说,今天还需要读安妮宝贝―庆山吗?这个问题不好回答。1950年代,日本思想家竹内好曾质问当时的日本青年,你们阅读是为了精神的需要还是政治的需要?这个问题在不同的国度和年代都有其普适性。
对于今天的中国读者,尤其是青年读者来说,阅读是为了什么需要呢?如果仅仅是为了现实政治的需要,也许就不需要再阅读文学了,因为在文学里面,其实找不到成功学的案例和经济学的利润。但如果是为了精神需要呢?如果我们再回过头去检视和阅读安妮宝贝―庆山的作品,或许有意料之外的发现。
对于我来说,那种最初的不安当然是已经消失了,但安妮宝贝―庆山在世纪之交的精神焦灼却一天天落实为更普遍的语境,她笔下的那些人物,如果说十年前还生活在故事和想象里面,十年后的今天,已经完全是我们的朋友、同事和擦肩而过的路人。困境因为数量上的扩展和质量上的加密而变得不是那么具有冲击力了。当我们今天开始谈论失败者的写作的时候,又有谁愿意溯源而上,发现他们早已经出生,并穿过世纪之交,在一个新千年里变成庞大的多数。安妮的预言性和先锋性就在于,她一开始就意识到了这是一次失败的较量,但她是一个主动选择的失败者,她以清醒的理智和自觉的美学来救赎自己,她其实并没有在意谁来读,或者是否被严肃文学所承认,她要的只是一种执念般的书写和表达,在一个贫乏的时代举意内心的焰火。用《春宴》中的一段话来说就是:
满目虚假繁荣,到处欢歌急锣。我只能保持自己隐藏而后退,无法成为一个志得意满的人。我想,它不是我的时代,它也不是你和你的故事、我和我的故事里的所有人的时代。我们如何自处。也许唯有爱和真实,值得追寻。
没有自私的子女,就没有崩盘的老人
一
据澎湃新闻报道,老家山东的李阿姨来武汉帮独生女儿带娃,把大宝带到了上幼儿园,女儿又添了二宝。三年带两孙,压力太大,终于,李阿姨得了中度抑郁症,两个月里暴瘦10多斤。(原新闻:《山东一老人帮女儿三年连带两娃,暴瘦十多斤患上抑郁症》)
读到这样的报道,我并不会感到惊讶。因为不管是谁,只要长期卷入家务和育儿,身体得不到足够的休息,情绪得不到充分的释放,染疾患病一定是大概率事件。
去年犬子出生前,我和妻子就商量,即使在妻子坐月子期间,也让母亲中午可以睡午觉,晚上可以出门跳舞,保证她的私人休息、放松时间。
我们相信,只有在理顺家庭内部关系,满足了每个成员的基本需求之后,才能尽可能减少带娃所引起的摩擦。
二
澎湃新闻针对李阿姨的报道,某种程度上因为太聚焦李阿姨本人的情况,使得我们无法看到较多她周身的信息。例如,文章没有交代李阿姨独生女的家庭经济情况,也没有详细说明女婿父母的参与度,十分关键的生二胎打算是怎么做出的同样没有交代。
从报道披露的信息来看,李阿姨之所以会陷入焦头烂额的状态,至少有几个方面的因素:首先是二胎的到来,两个孩子间隔时间太短,增加的事情也许只是多了30%,但增加的压力可能是原先的3倍。依照我自己的经验,照顾一个初生婴儿至少需要2个全职劳动力,这样才能理顺关系。如果加一个幼儿,就需要3个全职劳动力,否则就会埋下隐患。
其次,李阿姨除了白天带娃做家务,晚上还要带娃睡,这是非常残忍的决策。尤其是孩子小,2-3小时一循环的吃奶、换尿布、睡觉过程非常折磨人。长期陪睡的人,大部分都会遭遇睡眠能力减弱的问题。而一旦睡眠出现问题,那么就意味着此人距离疾病已不远。
再者,从报道来看,李阿姨因为太忙,根本没有自己的社交时间。李阿姨是山东人,来到武汉可谓人生地不熟。语言上存在一定障碍,没有熟人关系,每天围绕孙辈转,她的世界被迅速窄化。也许李阿姨本身的社交能力就极为有限,不像有些社交达人,买个菜也能认识好几个朋友;另外客观上她也没有时间进行社交。
所以,两方面的因素导致了李阿姨的情绪没有出口。在现实中,她可以面对面倾诉的人只有女儿女婿。但问题在于,她要倾诉的故事主角,恰恰就是女儿女婿。
最后,文中提到李阿姨与女婿就育儿还多次发生争执,在孩子生病的时候,她也会特别焦虑,担心受到指责。
不得不说,这是一幕可以预料的场景。因为隔代养育存在权责对应错置的问题,孩子的父母是最终负责人,但在授权长辈育儿的时候,却只是下放了足够的责任,而没有下放对应的权利。所以,带得好是应该的,带不好却要守责备,就成了一种常态。
三
李阿姨的遭遇并不少见,甚至可以说很普遍。从宏观上说,这也可以说是在放开二胎之后“只让生,不管养”的后果之一。从育儿的假期、津贴到婴儿的全托机构,二胎政策几乎只是允许生育本身,而没有相应的够分量的配套政策出台。
最终,家庭的育儿结构就变成孩子父母必须同时上班,这样才足以维持二胎后的开销;老人需要加入育儿行列,这样才能调动足够的看护精力。
当然,具体到每个家庭,从“要不要生”到“谁来养”,这是个人可决定的范畴,未必要延伸到国家层面。微观上,对于这些问题,夫妻双方都必须有通盘清晰地考虑才行。否则,育儿的金钱问题、精力问题就会演化成家庭的行动冲突,导致双方的情绪不断压抑,直至彻底失控。而“通盘考虑”本身,实际上指的是夫妻双方的观念问题。
作为小家庭的核心,在做出“三年二胎”的决定前,就应该仔细考量家庭的经济能力和照顾能力。报道并没有交代生二胎的决策是如何做出的,假如原本可以在老家上课、跳舞、旅游的李阿姨完全是被迫卷入,那么女儿女婿几乎就是在“胁迫父母”。
这样说也许十分刺耳,但事实却的确如此。因为敢于“强烈要求”父母全职帮忙的子女,往往十分自私,缺乏对父母个人意愿的尊重,也缺乏真正设身处地为父母着想的能力。给父母买东西,带父母去旅游,这些当然是孝顺,但与侵占老人退休后的时间、精力相比,这些都没有那么重要。
也许你会说,有些父母自己就很希望帮子女带孙辈,这当然没有问题。长辈参与到育儿中,这是非常温馨的画面,我们没有理由拒绝这一画面的出现。但前提在于,必须确保像李阿姨这样的人是在“量力而行”。白天长辈带,晚上夫妻回家了,至少应该自己带着睡。这样的要求不仅不过分,实际上也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职责。
值得一提的是,假如孩子的父母希望自己可以睡个好觉,最优的办法不是交给老人,而是从小训练他的独立睡眠能力。一般而言,婴儿9-12个月就可以断夜奶,而这之后,就可以试着分房睡。尽管起初阶段可能会有一些折腾,但在视频监控如此发达的今天,只要父母坚持几天,效果一定会显露。老人、父母、孩子的睡眠都规律了,家庭的节奏就规律,摩擦也会少了很多。
除了给予老人晚上的私人时间,平均下来,每周也应该给老人放个假。每周日是菲佣的假期,他们在城市的公共空间里社交,以便获得认同感和存在感;对于异地带娃的老人,更需要这样的空间。年轻的父母们一定要意识到,要求自己的父母来带娃,家里实际上也就多了一个娃。老人与孩子,都需要年轻人的关心、关注,周末不仅要陪孩子玩,也需要照顾老人的需求,带他走走看看。
换句话说,在并不宽敞的公寓楼内,积压在任何一个家庭成员内心的烦闷倾诉,都可能毁了其他成员的愉快心情。跨越千里,从山东来到武汉的李阿姨,她的到来不仅仅提供了做家务和带娃的能力,也带来了一颗需要抚慰的心。假如长辈在整个家庭生活中无法适应、焦头烂额,整个家庭也一定会受影响,所谓的“小康生活”就会变成“难念的经”。
四
解决李阿姨的困难,还有一个十分简单的办法,那就是把孩子送到山东,让外公外婆在老家带。两位老人虽然辛苦,但至少自由,不用和年轻人发生摩擦,也就不会患上抑郁症。很显然,大部分城市中产阶级如李阿姨的独女,都不愿意将孩子送回老家。因为这样一来,孩子就成了“留守儿童”,在0-3岁这个非常关键的窗口期,孩子的安全感、睡眠习惯、吃饭能力、社交能力等等,都会受到不那么乐观的影响。
但矛盾就这样来了,送回老家把,父母接受不了,对孩子也不好;留在武汉吧,李阿姨又不适应。最终,年轻夫妇的意见占据了上风,李阿姨不情愿地在带完大宝之后,继续留下带小宝。
孤身一人在武汉,侍奉两大两小4口人,每天事务繁忙,精神紧绷,李阿姨不得抑郁症,都有点说不过去。客观来说,二胎带来了更重的经济压力,所以夫妻双方更不能辞职;二胎也带来的更大的家务压力,日渐衰老的李阿姨反倒需要加大马力。
这样的状态,一定会导致崩盘。
至于崩盘决堤的口子在哪里,就需要看家庭内部哪一个角色最为脆弱。在李阿姨的案例中,因为李阿姨是相对弱势的一环,于是她用抑郁症的方式宣告原有的家庭秩序崩盘。而在其他的家庭,例如婆家强势,丈夫无能,崩盘的就轮到全职太太了。那些扬言带着娃跳楼或者已经带着娃跳楼的妈妈们,她们正是家庭内部最薄弱的一环。
家庭,一个利益和情感无比密集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因为布满了情感和利益,反而容易忽略平等、边界。但事实上,在接受育儿挑战这一点上,每个成员的需求都要被照顾,每个人的声音都需要被倾听。否则,弱势一方就会成为决堤的口子,整个家庭的利益、情感都会随之受到重创。
所以,自私是很可怕的,尤其是理直气壮的自私,其实一种慢性毒药。浸淫在慢性毒药中,弱者非死即伤,强者也未必有好下场。听起来这很可怕,没错,这就是家庭生活,它位于美好和温馨的另一面。
养狗人普遍会犯的错误,正是你们被人恨的原因
我家的泰迪犬只有6斤多,体重和刚出生的婴儿差不多。
遛狗时,我每次都拴好绳子。我担心有两点:刚出电梯门的时候,可能会遭遇到别的狗,很有可能会发生狗与狗之间的冲突。如果对方是一只大型犬,随便一口,我的狗就可能没命了。拴好绳子,有利于我控制事态发展。另外,小区花园里有不少玩耍的小朋友,他们有的喜欢狗,有些不喜欢,如果狗跑过去惊吓到了他们,则是非常大的罪过。
成都有一位女士就犯了这样的错误。她养的金毛,摇着尾巴冲一个小孩跑过去。金毛庞大的身躯吓着了小孩的爷爷,虽然狗主人一直在喊狗不会咬人,孩子家长却不这么看。为了保护小孩,他们踹了狗一脚。对狗主人来说,这就像踹了她家孩子一样,所以,冲突就发生了。最终,狗的女主人被打得伤痕累累,而她的狗只有在旁边躲了起来。
很多人都认为痛打狗主人很有道理。那些大型犬确实让人害怕,每年都发生很多起狗袭击人的案例,咬人之前,大家无疑都认为是安全的,但是悲剧就那样发生了。很多城市都出台了养狗的规定,包括成都,也要求大型犬出门时,必须拴绳,而且要控制在身边一定距离。但是,那些散养的、奔跑的大狗仍随处可见。既然政府管不了,有人出手痛打狗主人一顿,“以儆效尤”,总是好的。
这条新闻后面的评论证明,认为“打得好”是相当主流的意见。这种暴力倾向,反映出人们对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已经忍受了太久。正是因为大家都不想也不敢打人,在有人出手教训狗主人的时候,才会有很多人拍手称快。那些拳脚,仿佛就是自己发出的,真解气啊,但是又不用自己来承担责任,真是太好了。
打人是违法的,要承担责任,这没什么可争议的。值得探讨的是,在养狗的人和不养狗的人中间,有一条明显而深的鸿沟。每一次狗咬人,每一次吃狗肉,每一次虐待狗,都会在网上掀起大讨论,甚至有无数的谩骂。
如今我认为,错的一方,很有可能在养狗者身上。
从视频里可以看出,成都这次因为狗发生的冲突,那只金毛犬摇着尾巴奔向孩子。狗摇尾巴,证明它正拥有着欢快的心情,一只正在摇尾巴的狗,是不会发动攻击的。金毛是狗里面比较温顺老实的品种,摇尾巴的金毛,更是毫无威胁。
但是,非常可惜的是,这只是养狗的心得,却不是所有人的共识,也不是人们生活中的常识。常识是狗冲向孩子是危险的,而保护孩子则是大人的天职。养狗的人,几乎都会犯这个错误,以为别人会像自己一样来看待自己的宠物,但是在旁人眼中,那只是一只陌生、危险的畜生而已。
自1793年巴黎成立动物园开始,人和动物的关系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在这个星球上,动物和人不再是平等的生物。动物开始被边缘化了,成为被关注、被注视的对象。城市动物园已经普及了,人们甚至对圈养的动物感到了厌倦,需要他们恢复一些野性,于是又搞了一些野生动物园。观赏者躲在汽车的玻璃后面,既拥有了危险,又拥有了安全。野生动物园的老虎和城市动物园笼子中的老虎相比,地位并没有什么不同。
看起来,在所有动物中,宠物的命运是最好的,尤其是狗和猫,已经成为全球型的“伴侣动物”。但是,如果从“独立性”的角度来看,宠物被边缘化的程度是最深的。人对宠物的驯养,要比动物园的出现要早很多。它们完全成为人的附庸,成为主人生活的一部分,很多狗吃和主人一样的食物,变得和主人越来越像了。
每一只狗都拥有一个和人一样的名字。我小时候在农村见的狗,名字一般是“赛虎”“虎子”,反映出主人内心的脆弱和对凶残的渴望。如今,城市里的狗名字则五花八门,在我的小区里,就有名叫奥巴马的狗,而我家的狗也好不到哪里去,它的名字叫唐小糖。主人高声喊自己的宠物的时候,就像在喊自己的孩子。这在不喜欢狗的人看来,简直莫名其妙。
每一只宠物狗,对主人来说都有着巨大的意义,但是我们通常会忘记,这个意义也仅仅存在于主人与狗的专属关系中。狗主人的一个通病,就是夸大自己狗的可爱、乖巧或者高智商。尽管有研究表明,狗的智商确实有高下之分,但是更多却是因为主人对它的训练,才导致了狗行为的千差万别。
即使对狗主人来说,也无法真正理解自己的狗。除了那些经过训练的动作,狗还会和人交流吗?在狗凝视你的时候,它到底在想什么?你永远无法知道。反过来说,当你凝视自己的宠物时,你又是在看什么呢?你在这只狗身上付出了情感,它有时让你感到孤独,有时又给你安慰,但是这都是你的幻觉,它并不会知道你在公司被领导骂一顿所产生的具体的悲伤。你在狗的身上,看到的只是你自己。
这样,就存在两个鸿沟:在你和你的狗之间,以及在你和那些不养狗的人之间。
中国自90年代以来,城市养狗者数量激增,远远超过人口的增长速度。由于养狗的人不能很好地处理自己与狗的关系,也不能很好地处理与邻居的关系,已经让养狗成为城市的一个生态灾难。除了不拴绳子的狗带来的安全隐患外,狗随地大小便也极大地破坏了小区的环境。
这是一个严重的公共问题,它甚至导致了人与人之间出现严重的暴力事件,在可预见的未来,这样的冲突还会发生。养狗的人,在痛恨吃狗肉行为的同时,也必须反省自己,你的狗正在把你的缺点放大很多倍,而它本质上是无辜的。
秣陵的小树苗
南京的城市历史,应该从三国时代的东吴开始。为什么呢,因为从这个时候开始,这个城市的记录才算有点靠谱。在此之前,当然也会有文字记录,也会有各式各样考古发现,然而更多的还是一些传说。说起来好像寻根求源,好像来头也不算小,其实都是七零八碎的东拼西凑。
六朝文物草连空,天淡云闲今古同,所谓更为遥远的考古发现,不过说说而已,有时候也是为写文章而写文章,当不了真。
譬如南京汤山的古猿人,譬如以市区鼓楼岗北阴阳营文化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原始村落,譬如被称为湖熟文化的秦淮河流域密集原始聚落。还有楚国在今天六合设置的棠邑,据考证是南京有历史记载的最早地方建置。吴王夫差在朝天宫一带修筑的冶城,越国灭吴后在中华门外长干里筑的越城。公元前333年,楚威王熊商于石头城建了金陵邑,金陵之名便源于此。这些记载说起来都似乎言之有理,无一不显得太空洞,都太像传说,像虚无缥缈的九州禹迹一样,你说有就有,说没有也不碍什么事,反正是让人看不见摸不着。
很显然,要描述南京历史,要展现南京文化,要给这个悠久的城市竖碑立传,最合适的方法,最恰当的形容,就是应该从三国开始。从三国的东吴开始说起,早一点或晚一点,或许都不太合适。
换句话说,南京的城市历史,与东吴的孙权有着非常重要关系。有时候,历史就是英雄创造,唯心史观也好,唯物史观也罢,反正这位叫孙权的好汉横空出世,与南京关系非同寻常,他的想法决定了南京命运,他的个人意志促使了这个城市诞生。中国人有句俗话,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为什么呢,《水浒》里教唆了太多反叛,小孩子看了会生不安分之心,会忍不住捣乱。老不看《三国》,在三国演义故事中,隐含着太多政治,有太多心机,明白了《三国演义》,基本上也就无师自通地学会玩政治,就懂得了险恶的权术。
三国时期很像中国历史上的战国,七雄秦楚韩魏燕赵齐,一会儿合纵,一会儿连横。往好里说希望国家统一,往不好里说,就是谁都野心勃勃地想吞并天下。对于老百姓来说,身处在这样的时代,注定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七雄或者三国,都是天下大乱,都是老百姓遭殃。都是你打我,我打他,他又打你,一场战争接着一场战争。不管怎么说,秦始皇的一统天下,多少是件好事,起码老百姓感到安生了。然而秦始皇刚死,天下又开始混乱,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便是草头王,陈胜吴广不足为训,最后能够站出来争夺天下的,只有项羽和刘邦。好在楚汉相争的混乱局面很快结束,秦汉从此并称,暴秦一结束,汉继承了大统,中国又一次统一。然后汉再分裂成西汉和东汉,到东汉末年,天下又再次大乱,然后呢,然后便是我们正在说的三国。
为什么叙说南京这个城市,最好是从三国开始,因为在三国之前,这个城市真的没什么太大名气,它实在是太不起眼。
在三国之前,以江苏境内的城市为例,南京没有苏州的名气大,更不如徐州,比它历史悠久的城市,掰手指数数可以有一串。在三国之前,南京甚至都不应该称之为城市,虽然它已经有了一连串的地名,譬如冶城,譬如越城,譬如金陵邑,又譬如秦汉时期的秣陵。然而规模都太小,更像是一些村庄,称之为一个城市十分勉强。真相其实很简单,如果不是三国的东吴在此定都,如果不是孙权在此做了皇帝,南京显然不可能有后来的历史。
南京这个城市就是在三国时期发展起来,说它诞生于三国,不仅没什么大错,而且可以给人比较直观的印象,毕竟男孩子们玩的一款最流行游戏就叫三国。功盖三分国,遗恨失吞吴,三国的故事老百姓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家多少都会知道一些。
譬如《三国演义》第一次写到南京,是在第十五回,回目是“太史慈酣斗小霸王,孙伯符大战严白虎”,这时候,还没有孙权的什么事,出场露脸的是他哥哥小霸王孙策,也就是回目上的“孙伯符”。这时候,三国还不是三国,还处在群雄纷争时代,曹操还没有完全成气候,还在与吕布激战。刘备还在四处挂单,孙权还是小弟弟,他哥哥孙策刚与自己同岁的周瑜结交。
孙策还兵复攻秣陵,亲到城壕边,招谕薛礼投降。城上暗放一冷箭,正中孙策左腿,翻身落马,众将急救起,还营拔箭,以金疮药傅之。策令军中诈称主将中箭身死。军中举哀。拔寨齐起。葬礼听知孙策已死,连夜起城内之军,与骁将张英、陈横杀出城来追之。忽然伏兵四起,孙策当先出马,高声大叫曰:“孙郎在此!”众军皆惊,尽弃枪习,拜于地下。策令休杀一人。张英拨马回走,被陈武一枪刺死。陈横被蒋钦一箭射死。薛礼死于乱军中。策入秣陵,安辑居民;移兵至泾县来捉太史慈。
这时候的南京还叫秣陵,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城,很不起眼。秦朝实行郡县制,把全国分为36郡,一个郡又有很多县。秦朝所置的秣陵,还有江乘和丹杨,这三个县的县治都在今天南京地区。秣陵管辖的范围为宁镇山脉以南,在横山以北,在茅山以西,这一片区域最初隶属鄣郡,后来又一度改属会稽郡。
小霸王孙策拿下秣陵,立刻移兵到泾县,说明他心目中根本没觉得南京有多重要。在征服江东的过程中,秣陵只是孙策拿下的无数地盘之一。
如果继续以《三国演义》这块敲门砖来叙说南京,我们会发现,在三国鼎立之前,南京这个微不足道的区域,基本上不如群雄法眼。不止是南京,整个长江以南,都不是显得很重要。孙策和孙权兄弟的家业来自父亲孙坚,他们是江南吴郡富春人,一开始打天下,却都是在北方发展,都是带着自己的子弟兵去北方作战。吴郡富春只是孙氏的龙兴之地,208年,也就是建安十三年,孙权由吴郡迁徙治所到镇江,拉开了向西部发展的序幕,当时的镇江还叫京口。所谓“迁徙治所”,就是把办公地点从苏州一带移到镇江。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根据唐人许嵩的《建康实录》记
载,目的就是为了要与曹操打一大仗。
这一仗就是著名的赤壁大战,这时候,曹操已经统一了北方,气势汹汹地准备南下,打算统一全中国。这时候,处于劣势的孙权和刘备联手,在赤壁打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仗。本来要打赤壁大战,与南京没有一点关系。与镇江也没有太大关系,这时候,镇江虽然是吴国的治所,吴国的军队并不在此,决战地点不在此,它的总指挥官孙权也不在此。打了赤壁大战,情况完全不一样。赤壁一战奠定了三国的格局,这一仗打完,三国开始鼎足,镇江也正式成为东吴的中心。或者换句话说,镇江成了东吴的福地,因为孙权在将治所迁到此地的当年,便打了一场决定自己命运的大胜仗,东吴从此有了建国基础。
镇江距南京只有六十公里,有山有水,有江有河,与南京相比,进可攻退可守,地势优点完全不比南京差。自从东吴定都南京,也就是定都金陵,虎踞龙盘这样的夸张形容,多少年来就没有过离开过。平心而论,在长江中下游,沿江流域类似这样的地形数不胜数,然而东吴偏偏是在最后,选定了南京。
从吴郡搬到京口,不过经历了短短三年时间,也就是赤壁大战之后的第三年,孙权又一次迁徙了治所,这一次是把他的指挥部继续西移,移到了秣陵,并为秣陵改了一个名字,移到了南京的石头城下。关于这次迁治,《三国演义》中是这么描述的:
却说孙夫人回吴,具说张飞、赵云杀了周善,截江夺了阿斗。孙权大怒曰:“今吾妹已归,与彼不亲,杀周善之仇,如何不报!”唤集文武,商议起军攻取荆州。正商议调兵,忽报曹操起军四十万来报赤壁之仇。孙权大惊,且按下荆州,商议拒敌曹操。人报长史张辞疾回家,今已病故,有哀书上呈。权拆视之,书中劝孙权迁居秣陵,言秣陵山川有帝王之气,可速迁于此,以为万世之业。孙权览书大哭,谓众官曰:“张子纲劝吾迁居秣陵,吾如何不从!”即命迁治建业,筑石头城。
至此古城南京开始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建业”,非常励志的两个字。打赤壁大战时,孙权只有二十六岁,决定迁治南京,也还没到三十岁。迁治南京体现的是他打算继续西进的决心,北面的曹操不可不防,西面的西蜀同样不能不防,不仅要防,而且要进一步图谋,要先西进,然后再迂回北上。
当初孙策中箭身亡前,曾拉着弟弟孙权的手,语重心长地说,若论打仗,冲锋陷阵弟不如兄,若论知人善用,运筹帷幄,兄不如弟。裴松的《三国志》上是这么写的:
呼权佩以印绶,谓曰“举江东之众,决机于两阵之间,与天下争衡,卿不如我;举贤任能,各尽基心,以保江东,我不如卿。”至夜卒,时年二十六。
《三国演义》上描述也差不多,只不过是多了一句话:
卿宜念父兄创业之艰难,善自图之!
这说明孙策临死前,对弟弟孙权还是有些不放心。孙策死时二十六岁,孙权打赤壁大战时,也是二十六岁。事实证明,吴主孙权要比他哥哥厉害得多,对于局势的判断,很有着自己的独到眼光。《三国演义》第二十九回,“小霸王怒斩于吉,碧眼儿坐领江东”,写小霸王孙策之死,读起来有些荒唐,完全是小说家的笔墨,关于碧眼儿孙权的一段描写,非常到位:
孙权生得方颐大口,碧眼紫髯。昔汉使刘琬入吴,见孙家诸昆仲,因语人曰:“吾遍观孙氏兄弟,虽各才气秀达,然皆禄祚不终。惟仲谋形貌奇伟,骨格非常,乃大贵之表,又亨高寿,众皆不及也。”
孙权字仲谋,活了七十一岁,十八岁即位,在位时间很长。他听从了谋臣张的遗言,在公元211年迁徙治所南京。这个迁治在操作上颇有些随意,有些心血来潮,而且还有很多后人的附会杜撰。事实上,当时的东吴迁治,基本上就是把指挥部临时挪个地方。为了打赤壁大战,东吴的治所从吴郡迁往镇江,现在,为了要继续西进,指挥部再往西走,就必须转移到了南京。
事实上,孙权后来更看中的地方,还得往西,那就是武昌,不是武汉三镇的武昌,而是今天的鄂州。孙权甚至还看中过湖北的公安,这地方更往西,离荆州已经不远了。
公元211年,孙权把他的指挥部移到了南京。这次迁治的重大意义,就像种树一样,长成大树虽然是后来的事情,然而恰恰就是在这一年,南京这棵小树苗被孙权在无意中种下了。
所以说是无意中种下,是孙权自己也没有想到,南京这个临时据点,这个临时的指挥部,一旦被确定下来,仿佛注入了魔法一样,从此就会变得无限神奇。从此,南京的历史开始了,从此,要想做出什么改变,要想继续挪一个窝,再也不像过去那么容易。南京这棵小树苗,在211年开始成活,它开始扎根,它的根须开始向下向深处进发,渐渐根深柢固,终于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好学生与捣蛋鬼
一
1999年3月28日下午,音乐评论家拉塔利诺(P. Rattalino)正在看演出录像,电话铃响了。
一个广播电台的编辑激动地说:“幸亏您在家。刚刚得到消息,古尔达(F. Gulda)去世了。我想让您和我们谈谈您的感受,但因为再过不到半小时我们就要发布这一消息,所以请您用五分钟讲讲……只要五分钟就够了。”
拉塔利诺吓了一跳。他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然后用沉重的口气讲了那位钢琴家对音乐的贡献。
编辑赶着发消息,听了一会就说:“谢谢,非常好!”
很快,国际上一些重要的新闻机构和奥地利的许多电台、电视台都发布了古尔达逝世的消息,音乐界给那个古怪的艺术家很高的评价。
几天之后是复活节,古尔达连续搞了两场自己“复活”的晚会。
不久之前,那家伙对记者说:“我活着的时候,大家讲了我太多的坏话。我不想把这些东西带进坟墓。”于是,他给报社发了一个电传,说自己死了,看看媒体的讣告和音乐界评论会讲些什么。于是有了前面讲的闹剧。
音乐家们知道上当了,非常愤怒。
古尔达却满不在乎。
二
事实上,原来新闻媒体和音乐界对他很友好。
1930年5月,古尔达出生于维也纳。父母都在学校里当老师,父亲喜欢拉大提琴,母亲喜欢弹钢琴。小古尔达五岁的时候,父母请了一位钢琴家教他。
后来有人问:“您是自己决定学习音乐的吗?”
古尔达说:“我对音乐很感兴趣,但却是我的父母把我带到了音乐世界当中,……决定绝不是我做出的,正如我说过,孩子们是不会做决定的。”
七岁,古尔达开始在维也纳音乐学校学钢琴,十二岁考进维也纳音乐学院,跟最有名的赛德尔霍甫(B. Seidlhofer)教授学钢琴,跟马可斯(J. Marx)教授学音乐理论。马可斯教过钢琴大师塞尔金(R. Serkin),所以后来古尔达的儿子保罗(P. Gulda)远赴美国拜塞尔金为师。
古尔达弹得很好,十四岁就在金色大厅演奏舒曼的钢琴协奏曲。十六岁,他夺得日内瓦国际音乐比赛钢琴组第一名。当时国际音乐竞赛不多,日内瓦的比赛地位很高。
十七岁,古尔达以优秀成绩通过了钢琴毕业考试。第二年,他在欧洲各国举行了三十多个独奏音乐会,弹巴赫、贝多芬,弹舒伯特、肖邦,还弹德彪西和普罗科菲耶夫。后一年,他在阿根廷和巴西等南美国家演出三十多场。1950年,古尔达独奏七十多次,其中一场在著名的纽约卡耐基音乐厅。他成了国际瞩目的钢琴明星。
19世纪80年代出生的德国钢琴家巴克豪斯(W. Backhaus)原来弹贝多芬弹得最好,被当作贝多芬再生,有“琴坛雄狮”的称号。评论家预计古尔达会成为德奥古典钢琴风格的传人,成为另一个巴克豪斯。
他们没想到,这时候出事了。
几年前,古尔达去日内瓦参加比赛,住在一个瑞士家庭。这家的两个孩子喜欢爵士乐。他们放唱片的时候,古尔达感到厌烦。谁知他很快就爱上了这种美国黑人的音乐。在卡耐基首演之后,古尔达跑去纽约的伯德兰爵士乐俱乐部(Birdland)。当时的机械留声机跟现在的高科技音响完全不能相比。爵士乐的现场演出使古尔达受到震撼。
他着手研究爵士乐,1952年开始公开演出,再过三年出版了第一张他自己创作、改编和演奏的爵士乐唱片。
三
古尔达并没有背叛古典音乐。
1953年,他录制了贝多芬的全部钢琴奏鸣曲,还跟世界著名的维也纳爱乐乐团一起公开演奏莫扎特第二十四钢琴协奏曲。1954年,他在萨尔斯堡的莫扎特国际夏令营开大师班,讲授古典钢琴音乐。后一年,他一边录制爵士乐唱片,一边建立了“古尔达古典乐团”。
也在这一年,十三岁的阿格里奇(M. Argerich)得到贝隆总统(J. Perón)的帮助,从阿根廷到维也纳跟古尔达学习。以后一年半,小女孩每个礼拜在他家上一到两次课。古尔达教她弹巴赫、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舒曼,还教她弹勃拉姆斯、拉威尔和德彪西。成名之后,阿格里奇说,在她的一生中,古尔达的影响最大。她的演奏无疑受古尔达影响,她讲话直率甚至有点粗鲁,也是古尔达的风格。
1955年夏天,古尔达到萨尔斯堡开第二次大师班,带着阿格里奇。阿巴多(C. Abbado)是班里的学生,正在准备弹奏勃拉姆斯第二钢琴协奏曲。古尔达让阿格里奇用钢琴为他弹乐队的协奏。后来三个大名鼎鼎的古典音乐家一直保持着很好的关系。
1958年,古尔达又完成了贝多芬三十二首钢琴奏鸣曲的录音,随后由笛卡公司(Decca)出版唱片。这是他第二次录制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全集。古尔达说自己可以先弹莫扎特、贝多芬,两个钟头之后就上爵士乐俱乐部。这是真的。随便举个例子:1966年5月27―31日,他跟欧洲爵士乐团在维也纳和柏林演出。6月5日,他就跟维也纳爱乐乐团一起在金色大厅公开演奏贝多芬第五钢琴协奏曲。
古尔达受到不少攻击,这有他自己的责任。这家伙讲话太冲,难免得罪人。从1960年代中期起,他的音乐会往往上半场弹古典,下半场来爵士或者他的“自由音乐”,有时两边不讨好。后来他干脆不给节目单,到时候想弹什么就弹什么。另外,古典音乐家上台都穿黑色礼服或者西装加白衬衫,打扮得跟企鹅一样。古尔达表演却穿花衬衣或白色套头衫,戴顶小圆帽,吊儿郎当。但主要的毛病是:古尔达分明干得比绝大多数古典钢琴家都好,因为同时玩爵士,就被视为大逆不道。不宽容的人特别容易生气。
1967年,古尔达在阿美迪欧唱片公司(Amadeo)弹了贝多芬的三十二首钢琴奏鸣曲,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三次录制贝多芬钢琴奏鸣曲全集的音乐家。
四
笛卡
和阿美迪欧公司把古尔达第三套贝多芬钢琴奏鸣曲全集和他弹的其他一些贝多芬音乐盒装出售。有朋友送给我们一套。
太太和我迫不及待地打开音响,先听两段大提琴,让耳朵进入状态,然后开始比拼。
我挑了贝多芬《月光》的第一乐章。
根据史料记载,《月光》写的不是月光。贝多芬第十四钢琴奏鸣曲发表的时候没有标题,那个富有诗意的名字是后来评论家起的,跟贝多芬的想法无关。艺术的第一追求是美。有些作品就是创造美,并不宣扬什么。听众和读者会有不同的感受,作出不同的解释。最傻的是硬把艺术往阶级或者政治那头扯。
1979年夏天,中央乐团指挥李德伦对小提琴家斯特恩(I. Stern)说,莫扎特是从封建主义转向资本主义的先锋,所以成为伟大的音乐家。这在国际上被传以为笑话。李先生自己也挺后悔。当时文革闹完不久,李先生没能摆脱极左风气的影响,情有可原。后来再看到一些人瞎起哄,我就想问:先生,这样干,你儿子知道吗?
我先放一位钢琴大师弹的《月光》。那是段著名录音,弹得很好。接着,我放古尔达的版本。两人马上觉得,古尔达弹得更美。乐曲一开始特别宁静,后面是非常细致的刻画。古尔达右手弹出的高音明亮清雅。左手的低音是他一大特色,在《月光》的第一乐章里很柔和,很深沉。对比之下,古尔达的音色丰富得多,微妙的变化构成了美妙的画面。
好些评论家说,他的《月光》天下无敌,可能的确如此。
听过优美的《月光》第一乐章,我们想来点雄壮的。我拿了张被《企鹅唱片指南》评为三星带花的顶级名盘,播放贝多芬《热情》的第一乐章,然后放古尔达的录音。《热情》也是评论家起的名字。但跟《月光》不同,这个标题没有什么争议:那首乐曲确实充满激情。第一乐章音乐从轻到重的跨度很大,古尔达处理得比前面的著名录音还要好,力度更强劲,而发展却更流畅。
笛卡和阿美迪欧的套装还收入了古尔达1973年重新录制的《热情》。我们顺势又听了它的第一乐章。这个新录音跟六年前的演奏一样热情澎湃,但音色更加丰富,强弱明暗之间有无数变化。
最敢买买买的成都妇女,20世纪初就有了
20世纪是中国物质生活方式革命性改变的世纪,如果说过去几千年中国人的物质生活变化很小,人们几乎都生活在中国人自己创造的物质文化之中,那么从20世纪开始,中国人物质生活的巨大改变,几乎都是西方物质文化传入的结果。
当然,像上海这样的沿海口岸城市,受西化影响早一些,但是像成都这样的大多数中国的内地城市,根本的改变就是从20世纪初开始的。
虽然早在19世纪中叶,西方商品便开始登陆成都,但直到20世纪早期才广为大众接受。这种趋势可以在一位地方文人的写的竹枝词中的抱怨中看到:
不解何心尊异域,
中华造作等弁髦。
夸来百货洋真好,
买得些微兴亦高。
国外产品主要来自法国、英国和日本。它们取道长江进入中国内地,包括服装、鞋类、钟表、玻璃器皿、金属制品、烟酒、水果、药品、食品、磁器制品、纸张和文具等。日本人山川早水便注意到:“这些商品物美价廉,精致美观,很符合中国人的品位。”
如成都最早的购物中心劝业场,有商店出售望远镜、金银钟表和西式小鼓。另一家商店为招揽顾客而用留声机(当时称为“留音戏”)播放“高雅”的音乐,据称来到他们的商店就像是在剧场里听音乐一样。
成都还出现了照相馆,人们可以穿洋装扮洋相拍照,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增添了新奇的东西。
新开的商店开始出售中国和外国制造的玩具武器,而提督街那些传统出售弓箭的商店则越来越不景气。1920年后,外来商品已占领了相当大的成都市场,这使一些店主感到不安,他们在评论每年一度的花会时说道:
骈罗商品无余地,
外货多于国货陈。
土物不来难比赛,
提倡催促更何人?
随着日渐增多的外国产品涌入成都,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据清末《通俗日报》报道,过去由于本地产品价钱低廉,那些年收入只有几十块钱的老百姓仍能养活自己。但随着清末对外贸易的发展,情况有所改变,本地产品的价格直线攀升,从而导致了手工匠人和其他普通劳动者的生活日渐困难。
20世纪初成都在物质文化方面的变化尤其表现在新交通工具上。三种新的交通方式――人力车、自行车和汽车――相继出现在清末民初。
人力车是1906年从日本引进的,当时商务局责成傅崇矩制造本地人力车,仅用于花会。不久即达到一百多辆,人力车夫都统一着装。
几乎在同时,成都人开始骑上了外国制造的自行车,由于来自外国,直到20世纪60年代自行车在四川仍被叫做“洋马”。当时也有四川人仿造的自行车,但十分笨重,“以铜板为轮,约重一二百斤,须四人抬之,方能过门限,亦可笑矣”。
1920年代成都出现了汽车,当一辆美国制造的卡车第一次作为交通工具出现时,很多好奇的人都涌去观看,他们把卡车叫做“洋房子走路”或是“花轿打屁”。因为对那些从未见过汽车的人来说,排气管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放屁。
当然还有人被这个新玩意儿给吓坏了,当时报纸都把汽车叫做“市虎”,因为汽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经常是致命的,好像老虎吃人一样。
汽车的出现还诱发了许多谣言,它被描绘成一个会杀人的怪物,它的“屁”还能散发出能致人死命的毒气。据说大部分的谣言来自人力车老板和人力车夫,他们希望通过谣言来和这个新的竞争者对抗。十几个人力车夫还到码头去示威,抗议卡车的出现。
由于常常有汽车撞倒人力车夫的事故发生,人们害怕汽车会带来危险的顾虑决不是无中生有。但这一新式交通工具的引进确实为道路建设带来了进步,因为它要求修建质量较好更宽的道路。
配合新交通工具的出现,当地政府也力图改善城市街道。1920年初,军阀杨森进行了一项大规模的道路修建工程。这一举措的确改善了一些地方的道路条件。比如,推车巷用石板铺了街面并盖住了下水道,据住在那里的外国教师徐维理(WilliamSewell)说,它成了“一条真正的大道”,崭新而坚硬的泥灰路面覆盖了旧时车辙,铁轮鸡公车禁止驶入该道。
春熙路也是在这个时期建成的。它位于总府街和走马街之间,成为继东大街和商业场之后最为繁华的商业中心之一。成都街道的改造为四川其他地区树立了榜样,一位英国外交官感到“这时的四川具有令人惊奇的现代化程度,许多大城镇都很现代”。成都在过去的几年中经历了“一场全面的改造,它的街道宽敞平坦,房屋商店鳞次栉比,卫生设施完善齐备”。
在这一时期,成都的其他基础建设也得到了改进,特别是引进了自来水、电力和电话。劝业场第一个建立了自来水装置。成都最早的“自来水”是由水车从河中取水,注入到市里的水池,再由挑水夫送到居民家中,故有人将这讥讽为“人挑自来水”。
1909年《通俗日报》上的这幅图画展示了这种早期的自来水装置和挑水工是如何送水的。图片上的解释说道:“自来水用人去挑,名实不符多,尚待改良。”
当西式自来水装置出现在成都时,
许多挑水夫失去了他们的工作。尽管居民们对这些挑水夫深表同情,但他们没有理由拒绝使用如此方便的自来水。随着成都现代化的推进,许多下层民众遭遇了不幸的命运,他们因此失掉了自己的生计。
与此同时,成都开始使用电灯,这一举措重新构建了城市生活,尤其是人们的夜生活。开始时电灯仅用于劝业场的商店、茶馆和公共浴室。随着电灯的安装,市中心区吸引了更多的人,他们中许多来到市中心仅仅是为了观看开灯的那一瞬间。
每天晚上茶馆都挤满了顾客,一边喝茶一边等待夜幕降临,开灯的时候,“电灯骤明,华光四射,欢声雷动”。因为“自劝业场电灯开后,游人如织”,刺激了茶馆的兴办。到1909年,据地方报纸称,“成都茶园发达,几有一日千里之势”。那些新开张的茶馆里,“主人亦应接不暇,后来者均有座满之叹”。
同年,启明电灯公司开始为主要的商业区域提供电力。包括上新街、中新街、下新街、总府街和中东大街,这使商店得以在夜晚继续营业,从而吸引顾客和逛街的人。
一开始,大多数人家里都不用电灯,因为电灯比煤油灯要贵得多。但是,启明电灯公司将电灯价格下调了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五十,成功地吸引了大量顾客。电灯不仅使商店得以在夜幕降临时能够继续营业,而且鼓励了人们到灯火通明的公共场所度过夜晚的闲暇时光。
这个时期在成都出现的另一个现代化的设施就是电话,虽然我们不清楚具体的发展过程,但是1909年的资料说明,当警察为了更快地对自然灾害和犯罪作出反应而架起电话杆时,谣言就传开了,说电话会给城市带来厄运。警察发布了通告,劝告人们不要相信谣言。
不断增长的物质财富同样刺激了时尚的发展。据《成都通览》报道,尽管成都与外界相对隔绝,但每年女性的时尚装扮都不相同。傅崇矩写道:“衣服妆束,随时改变,一年一变,大约因戏台上优伶衣服式样,为妇女衣服改革之模范。”
成都妇女也受长江下游风气影响,所以“近来妇女多下江妆束,前留海也,画眉毛也,短袖口也”。随着风气的改变,成都“近年大脚风行”,为顺应这种变化,“鞋铺添出一种特别生意,专售放脚后所穿之靴鞋,蛮靴样小,颇觉可人”。
年轻人也开始戴眼镜“冒充学生,及学洋派”,可见“洋派”在内地也成为了时尚。随着现代学校的发展,学生们的校服有了一些共同特点。一位传教士观察到:“在街上遇到的学生尽管来自不同的学校,穿着不同的校服,但无一例外的都是高帽、长靴、西式长裤和制服。制服上通常戴有黄铜扣子、金色穗带、银色领口和左袖上绣着的代表不同学校的龙,亮灿灿地,很是耀眼。”
《通俗画报》刊登了不同风格的帽子和衣服的式样,仅帽子就有24种。图中的帽子和男女服装,使我们了解到一些20世纪早期成都“人们的新形象”。
新式交通工具、自来水和电力的引进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便利,还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20世纪初是一个传统意识形态和物质生活与西方观念和生活方式共存的年代,人们的日常生活虽然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但他们已开始接受一些新的东西,并愿意将某些新的东西纳入他们的生活之中。
中国近代接受新事物的规律是,先接受物质,然后接受技术,继而接受体制,最后才是文化。人们对新事物的接受,逐渐渗透进入了精神生活,人们不仅能接受新的时尚和娱乐方式,也逐渐接受了新的思想。因此,西方新物质生活方式是最容易传播的,但是对西方的思想文化的接受,就艰难和漫长得多。从洋务运动造洋枪洋炮,到改良维新改变政策,再到辛亥革命建立新制度,最后到五四时期提倡新文化,便是遵循了这样一个清晰的轨迹。
(本文原标题:西方物质文化在近代怎样进入了我们的生活?)